第1章

杜香璇走进了灯火辉煌的大堂时,是带着微微的愠色的。

但当她看到迎面走来的几个姑娘时,她就在一秒之内消除了愠色、也不垂头丧气了,立即挺起胸膛、保持嘴角的微笑——几乎像是条件反射一样。

这几个姑娘是她在马术俱乐部认识的女孩子,算是同学吧。

但在这个社交圈,女孩子与女孩子之间存在很严重的攀比关系。

杜香璇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将30cm的爱马仕的挎包放到了自己的身前,就像是战士看到敌人下意识举起盾牌一样。

这个“盾牌”,相当有效。

迎面走来的女孩子们锐气全无,纷纷露出笑容:“啊呀,香璇,这个铂金包真好看!是鳄鱼皮?是钻石扣?”

另一个女孩子笑着说:“嗯,这个铂金包的颜色还挺可爱的。上次我去爱马仕店里,店员就给我看了这个。不过我喜欢别的颜色。所以,上周,我在SNS上发了我的需求,一个在巴黎的爱马仕导购给我找到了。我立即就坐飞机过去拿了,顺便玩了几天……呵呵,真是愉快呢!”

这就是她们这个社交圈的说法方式——真是惹人生厌。

杜香璇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淡淡一笑:“是吗?你确定你在店里看到的是这一个?”

“当然。”那个女孩子倨傲地打量着她的包,仿佛这个不是爱马仕,而是HM的仿货一样,“橘黄色的婆罗洲长吻鳄……”

“可是,我这个也是在巴黎。”杜香璇笑笑,“不过确实不是在店里买的。我是在艾德拍卖行拍回来的……诶,说起来,你也在巴黎,为什么拍卖的时候没见到你?”

那个女孩子的脸一下子就僵住了,其他几个默默看戏的女孩子都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好了,我还有约,先失陪了。”杜香璇转身踩着红底黑色高跟鞋走进了电梯间,看着那个女孩子吃瘪的表情,杜香璇心中其实没什么快感。

她只是觉得,这个社交圈让人窒息。

所以,她是带着抗拒的心情来参加这次相亲的。

她根本不想嫁给什么“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因为这就意味着她要做“金丝雀”,就要和刚刚那群女孩子一辈子低头不见、抬头见了。

其实,她一听到对方的名字的时候,她就很不喜欢了。

对方的名字叫:刘易斯。

“是中文名吗?”她很认真地问。

“是的,当然——不过呢,他英文名也是Lewis,一样是刘易斯。”

“这是什么假洋鬼子……”杜香璇忍不住刻薄地评价。

她的母亲笑笑,说:“可不能这么说啊,他是混血儿,所以英文名和中文名起一样的。”

“行吧。”杜香璇不想多问关于这个人的事情,反正,她认为自己是不可能喜欢上蜜罐子里长大的公子哥儿的。

她见过的公子哥儿可多着了。

杜香璇来到了约定的包厢,那儿已有一个男人在等待她了——显然,那个男人就是刘易斯。

刘易斯身上穿着一套黑色的双排扣西装,上衣尖翻领,裤管直筒腿,显得很有气质。自然,这个人的这张脸也是很好看的。

尽管是带着敌意来的杜香璇都不得称赞,刘易斯长得好。

刘易斯微笑,为她拉开了椅子。

二人落座点菜,开始闲谈。杜香璇仍然记得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让对方不喜欢自己。于是,杜香璇笑着说:“听说你毕业很多年了?在帮家族公司打理生意吗?”

刘易斯答:“我没有在自己的公司工作,目前在创业。”

“哦,是吗?”杜香璇知道刘易斯创办了一个时尚品牌。“我记起来了——听说是个卖衣服的?”

杜香璇在这个圈子混久了,非常知道怎么样可以让人不痛快,这句“卖衣服的”,相信足够触怒一个正在创业的富家公子。

刘易斯仿佛也有些意外杜香璇会这么说,微微一怔,才说:“嗯,是的,除了衣服之外,还有别的。甚至还卖椅子、筷子呢。”

“那就是卖杂货?”杜香璇笑道。

“嗯,”刘易斯保持微笑,“如果有人愿意为杂货花几千几万,那也无妨。”

“几千几万?”杜香璇一怔,“你那儿什么东西值几千几万?”

“好些东西呀,比如这个。”刘易斯说话慢悠悠的,声音淳厚,充满耐心,温柔地指了指衣服上的袖扣,“这个呢。”

“这是珐琅袖扣?”杜香璇说,“有什么特别的?”

尽管杜香璇的“有什么特别”说得很轻佻,刘易斯亦无恼意,仍微笑将袖扣敲了敲:“你听,是不是有点不一样?”

杜香璇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个应该是金属质地的。但一般的珐琅比较像是陶瓷质地。”

“是的,你挺细心的。”刘易斯微笑说道。

被赞美了的杜香璇也笑笑。

“一般的珐琅比较像是釉彩瓷器,但这种是掐丝珐琅,是中国特有的工艺,”刘易斯用一枚小巧的袖扣解释自己在做的品牌,“和我做的品牌一样。是比较注重展示中国元素的设计品牌。”

“哦。所以这个掐丝珐琅是……”

“你也许没听说过‘掐丝珐琅’,但或者听说过‘景泰蓝’?”

“嗯,这倒是有的。”

“‘景泰蓝’时常被用来指代‘掐丝珐琅’,因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代表……”

“嗯。”杜香璇装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刘易斯说起这些设计啊、工艺的话题的时候,总是容易滔滔不绝,因为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一切。但无论这个话题是多么让他高兴,只要对方不想听,他就会立即终止,转换去一个能让对方感兴趣的话题里。

他便笑着问:“那么杜小姐在做什么呢?”

“没什么,在搞投资……”杜香璇根本不想分享自己的信息,便又开始问刘易斯,“你的公司是叫‘上苑春’是吧?听说一直没实现盈利啊!”

刘易斯保持微笑:“这是文化投资,是长期的。商业的角度上看,销量其实不错。而且我很高兴可以帮助很多民间工艺人找到工作。比如掐丝珐琅,比如竹丝扣瓷……这些工艺人很不容易,有我们帮助商业化和推广,也是很好的。”

杜香璇语带嘲笑地说:“那也是,其实你每年亏损也没关系呀,你爸爸会一直赞助你吧?”

“不,与他无关。我的公司一直是由一个时尚集团投资的。你也是做投资的,应该知道创业公司亏损是常见的事,重要的是看市场前景……还有各方面的综合考虑。”

杜香璇真是无言以对。

她发现刘易斯的脾气真的很好。

她甚至有些懊恼对他说了那么多无礼的话。

席间,她的态度变得比较缓和,刘易斯依旧是那样很温柔地看着她。她说话的时候,刘易斯总是安静,很认真地听她每一个字,适当地给予反馈,却从不抢话,每一句的回应都能让她感觉被支持、尊重,态度安定又温柔。

那样的温柔,真是叫她像喝了八斤女儿红一样。

晚饭过后,刘易斯开车送杜香璇回家,很温和地保持微笑:“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夜色下,刘易斯的脸如同秋月一样皓白,混血儿长相使他看起来有种奇特的异域美感。

杜香璇的心莫名漏了一拍。

回到家中之后,杜香璇忍不住跟母亲问说:“刘易斯真的是从小在那个锦衣玉食的刘家长大的么?”

“当然。”母亲回答。

“那他……是不是一直不受宠?”

“怎么会?他可受宠了。忽然说不搞家族生意要去卖衣服,把他爸气死了,可是,最后他爸还是同意了。”母亲说,“他爸对他很好,他哥也对他很好。家里都很宠他的。”

杜香璇很吃惊:“天啊?他是大家族里受宠的小儿子?脾气还那么好?”

“当然,就是听说他学历高、有教养,才介绍你的呀。”母亲说道,“我可是听说,在商业聚会上,他的竞争对手直接对他说‘上苑春亏损5年了’,他还可以微笑回答‘亚马逊亏损20年了’的。总之,是一个很斯文、很友好的人。”

杜香璇真的有些心动了。

可惜,刘易斯那边没有心动。

他很温和地拒绝了下一次的见面。

也许,从一开始,杜香璇的表现就让刘易斯不满意吧?可是,他依旧保持着风度罢了。

这场“相亲”,在刘易斯看来,真是非常尴尬。他去的时候被告知是和投资人见面,到了当场才发现不妥。他触觉敏锐,立即察觉了这是一场“相亲”。他是被老爸“骗了”去赴会了。

他老爸知道他的性格,他不会甩脸子走人,也不会做让女孩子难堪的事情。只要刘易斯去了,就一定会温和有礼地完成整场约会。

他父亲就是这样笃定。

刘易斯也确实如此。

杜香璇总不免想起水晶灯下,刘易斯动人的眼神。

那原来不是对我含情脉脉么?

刘易斯是混血儿,肤色白皙,轮廓分明,棕色的眼睛和头发。他微笑的时候,温柔而不轻浮。

像极了他过世了的母亲。

他的父亲是一个纯种中国人,姓刘,熟人都叫他老刘,不熟的叫他刘总。

刘易斯也不懂自己跟父亲算是熟、还是不熟,因此,淡淡叫他一声父亲罢了。

“你不喜欢杜小姐?”老刘冷冷看他,“为什么?”

“我以为您大约知道为什么。”

老刘忿恨地说:“因为你是同性恋?”

刘易斯点点头:“是的。”

“哼!”老刘很气,“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你是?”

“这对杜小姐不公平。”刘易斯缓缓说道,“况且,我确实很明白自己的取向。就像您明白您的一样。这是不需要特意去试才能明白的事情。”

老刘更生气,恨不得将书房砸烂。

刘易斯离开了被破坏得废墟一样的书房,慢慢走到了厅堂。

一个和刘易斯容貌相似的男人正在读报纸。

这个男人的轮廓比刘易斯还深几分,眼珠子更带灰色,更像一个混血儿。

“你惹父亲生气了?”刘修斯说。

刘修斯,是刘易斯的兄长。

“恐怕是的。”刘易斯回答。

修斯点点头:“那真是辛苦佣人了,还得打扫。”

“是这样没错。”刘易斯淡淡回答。

他们两兄弟,好像从来都是这样,淡淡的,又很礼貌。

但刘易斯还是感激修斯的,要不是修斯作为长子继承了家业,他也不可能那么顺遂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当经营一个亏损不断的艺术品牌。

他还记得,当他一开始说要做文化艺术的时候,他爸很生气。

老刘总是很容易暴躁,暴躁就砸东西。

刘易斯见惯不怪,只默默走开了,独自在阳台。

他看到修斯在阳台抽烟。

刘易斯的容貌看起来很温和,总给人温柔到多情的错觉。而与刘易斯容貌相似的修斯,却因为那更深了几分的轮廓,而呈现出一种与温柔截然不同的锋利。

如果说刘易斯的白皙在月光下如水,修斯的白皙在月色下很像刀刃。

修斯手里拿着一根烟,刚刚点燃,便看到刘易斯走了出来。

他想起弟弟是不抽烟的,便准备将烟掐灭。

刘易斯却制止了他:“抽烟不是能帮你解压吗?”

“不,不能。”修斯说,“我不能证明抽烟能解压,但我倒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抽烟会影响健康。我劝你不要尝试。”

修斯仅凭刘易斯这么一句话,判断出了刘易斯想要尝试抽烟解压。

总是这样。

修斯一眼能看穿刘易斯的想法。

从小到大,刘易斯都很擅长隐藏自己真实的情绪,但这种隐藏,总在兄长面前失效。

这让刘易斯不舒服。

刘易斯今天心情极差,只说:“让我试试。”

“可以。”修斯将燃烧着的烟递到了刘易斯的嘴边

总是这样。

修斯会规劝刘易斯。

但就劝一句。

刘易斯想干什么事情,修斯都会说没问题。

就好像修斯根本不在意刘易斯会不会行差踏错,之前的规劝不过是身为兄长的“道义”。

当燃烧的烟递到嘴边的时候,刘易斯已经有些后悔了。

因为和父亲吵了两句,就跑来抽明知有害的烟——这简直是没脑子的叛逆少年才会做的事情。

刘易斯已经20多岁了,还准备做CEO。

哪能这么不理智呢?

修斯很快看出了刘易斯的后悔——正如往常一样,修斯笑笑,将烟拿回来。

“这是不必要的尝试。”

修斯把烟叼在嘴里,他的唇很薄,衔着香烟的时候,轻轻喷出丝丝缕缕的淡蓝色的烟雾,像是杂志里的模特儿。

刘易斯看着修斯,觉得他是最适合代言自己品牌的模特儿。

那么美丽,又高不可攀。

可是呢,修斯是不可能做模特儿的。

刘易斯也请不起他。

“没有上亿的生意,”修斯说,“别叫我早起。”

然而,刘易斯的品牌“上苑春”发布当天,修斯早起了。

刘易斯在人群中看见了修斯。

在人群之中,修斯很容易被认出,他站着像是鹤一样,用一种近乎轻佻的目光斜瞻着台上的刘易斯。

刘易斯感到不舒服。

不知为什么,有时候,修斯看刘易斯的眼神,会让刘易斯觉得很危险。

但不是“坏”的危险。

是那种坐过山车的“危险”,坐过山车的“不舒服”。

刘易斯既会觉得不舒服,但同时也会觉得很有趣。

修斯当时看着台上的刘易斯,想的东西也很简单:为什么男人的西装要设计得那么修腰?过于修腰的男装会让人看起来没有男人味吧。男人穿这么修腰的衣服太难看了——我弟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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