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与金

“呣,我想一下哈,”我看着旅店老板给我倒着啤酒,说道,“早上我发现了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密。下午,我把我老婆谋杀了。”

老板看着我。“两个铜板。”他说。

我从衣袖里掏出了铜板。“你不相信我。”我说。

“我相信任何人,”老板说,“这是我的工作。你是要附带晚饭呢,还是单单住店?”

七个铜板减去两个,还剩五个。“只住店。”

“哦。”老板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了。炼金术士、杀人犯、小气鬼,他的后颈仿佛在这样说。我端起啤酒看了看。更倒霉的日子我也有过,不过已经很久没尝过这滋味了。我一饮而尽。我渴。

哲学家萨洛尼努斯,在腓罗波埃门六世统治末期生于厄尔庇斯(具体日期未详)。他在上大学期间就表现出了天赋,但由于叔叔去世导致失去经济来源,他未能完成学业。校方给他找了一份门房的工作,让他能在工作之余旁听大学课程。但是两年后,他因不明原因离开了厄尔庇斯,从此杳无音信。直到AUC2763年,他在帕拉普罗斯多西亚被捕,才重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他因拦路抢劫和暴力袭击被判处绞刑,但因为摄政亲王福卡斯的介入,被改判缓刑——福卡斯是萨洛尼努斯在厄尔庇斯时的老同学。福卡斯还任命他为科学顾问(这让法庭十分惊愕)。大概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萨洛尼努斯开始了他的炼金术实验,并在后来达到了事业的巅峰。

对了,萨洛尼努斯就是我。而且我爱撒谎,时不时地会说点假话。这也证明了一句老话:如果一个人爱用第三人称描述自己,他的话不能全信。

不过那件事是真的,谋杀老婆那件事。至少,我觉得那是谋杀。喝下去,我说,喝了就能永葆青春。她没给我什么好脸色,不过她常年这样——她打心底里觉得我是个很低贱的人,这一点我倒也无可辩驳。萨洛尼努斯不是什么好人,这可是萨洛尼努斯本人说的。但她也从来没怀疑过我曾经是——现在也是——有史以来最厉害的炼金术士。不过,即使是精英中的精英,也免不了时不时犯点儿错。而我后来意识到,我当时犯的错误,就是加了四分之一德拉克马的龙盐。而她接下来犯的大错误,就是喝下了它。

我上楼到了旅店房间里。那确实是一间房。四堵墙,基本平坦的地板,四十五度角的天花板,睡在屋檐下就是这样的。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不是独卧在床(与曾经跟我共过床的某些伙伴相比,跳蚤不算烦人。至少它们不会整晚跟我抢被子)。

可我睡着了,这一点挺让我意外。我拌在啤酒里的六份“安眠力”也许起了点儿作用;但不管怎么样,一个刚刚看到妻子在地板上抽搐着死去的男人是没资格睡着的。我甚至也没做噩梦。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梦到了大海(这梦绝对是有喻义的,可我一直没能琢磨出来到底是什么)。

我知道我睡得特别死,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被弄醒的。来了两个士兵,戴着锃亮的头盔,像往后翻的煤筐,只有“厨房骑士”才允许戴这种头盔。他们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他们从苹果里吃出来的什么恶心东西似的。

“萨洛尼努斯。”一个士兵说。

“不是我。”我回道。

“跟我们走一趟。”

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好像正是上次我逃票乘坐鳄梨货船时逮捕过我的人。但这一点我不敢确定。戴着锃亮的高头盔的士兵在我眼里都是一个模样,再说我本来就是个脸盲症患者。

他们让我穿上衣服。真是好人。我讨厌赤裸着被逮捕。不过在我穿衣的时候,一个士兵站在我和门之间,另一个守着窗户。厉害,小伙子,我想。事先读读犯罪嫌疑人档案总是有好处的。

“几点了?”我问道。他们没有回答。警告:不要让嫌疑人和你闲聊。他有能力把人的灵魂从耳朵里吸走。我倒希望自己真有这种能力。

总之呢,我还是挺轻松的。此时此刻,被这些筐盔佬逮捕也许是我这时最好的出路。这意味着福卡斯亲王已经知道了,并决定派他这些愣头愣脑的手下赶在真正的司法机关之前把我逮住。我可是半点儿也不想向公正骑士团解释我最近做的事情,真是谢谢了。福卡斯,上帝保佑他,是他帮我拦下了那种麻烦。

我刚穿上衣裤和靴子,他们就把我赶向门口,就像牧场主拿木棍赶猪那样。门外梯子上还站着第三名士兵,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我摊开手,亮出手心,表示我对他们真的毫无敌意,然后让他们一前两后夹着我下楼走到了旅店吧台。

我的朋友,旅店的老板,就在那儿,正在火炉边拿一块旧抹布擦着盘子上的油脂。他朝我露出的表情仿佛在说:他早就知道这一刻必将来临,只是迟早的问题。我勉强咧嘴朝他一笑。然后我猛地停住了脚步。后面两名士兵及时刹住,这才没有撞到我。“没事,”我说,“我只是需要把房钱付给老板。”

回复我的士兵的声音里有一丝忧虑,“不用管了。”

“不,拜托,”我说,“我讨厌欠人钱。听我说,要是你不相信我,我把钱给你,你再递给他。好吗?”

他看了看老板,老板耸了耸肩。“多少钱?”士兵说。

“两个铜板。”

我笑了。“我现在要把手伸进我的外套口袋里了,”我说,“我会乖乖的,慢慢的。”我确实这么做了。然后我又乖乖地迅速一掏,把我出门从来不忘带的核桃大小的一块压缩雷酸盐粉准确地扔进了火苗里。我还有什么好说呢?我就是这么眼疾手快啊。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天赋之一。

人们对雷酸盐粉的认识是错误的,估计是因为我发现这玩意儿后写下的文字被他们信以为真了。他们以为,点燃这玩意儿,会产生雷鸣般的爆炸,毁窗破梁,威力不小。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点燃这东西,只会“嚓”的一声,十分响亮,就好像人猛吸气然后打一个大喷嚏一样,然后出现一个白色的烟球,通常是个完美的球形,这一点让我觉得很有意思。有时候还会有一个浓缩的火球,取决于你的用量多少。如果量够大,会有一大股热空气爆发出来,把你炸向一旁,如果你靠得太近,还会烧焦你的眉毛。我带在身上以防万一的这一块没那么大威力。我一点儿也不想伤到别人,也不想让自己陷入更糟的境地。我只称出了五德拉克马这玩意儿,湿湿的,压在两片果壳之间,然后放在窗台上晾一天。这个量大致可以给你三秒钟时间脱离别人的视线,既不会炸毁周围,也不会点燃茅草屋顶。

需要表扬他们的是,那三个筐盔佬很快便开始追赶我。不过,从别人身边逃离,恰好又是我为数不多的天赋中的一项。

问题不在于量,我总是强调,而在于质。

你可能会觉得,鉴于我刚刚说的这些话,在我的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从福卡斯亲王的卫兵身边逃跑可能是一件很蠢的事;目光短浅,还有些忘恩负义。有福卡斯在呢,你会这么想,福卡斯会向他即将被法律制裁的老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的,而且从上下文看,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吧,我可能不是故意杀我老婆的(我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你从自己的角度做出的毫无根据的判断),所以这也许不是谋杀。可是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最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是被当局逮捕。你一定觉得:这该死的傻瓜干吗要杀人、静悄悄地逃走不就行了。从逻辑上说,你是对的。

而我所做的,就是不要命似的狂奔了五分钟,终于跑光了力气,再也跑不动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儿。幸运的是,我的诡计看来得逞了。在帕拉普罗斯多西亚这座城市,看到有人拼命跑,人们会把脸撇向一边,也不会去想“他是要往哪儿跑”这类问题。为了安全起见,我溜到了一大堆酒桶后面,坐下来,清空大脑里紧张激动的思绪。

然后,我暂时变得既自由又清醒。净资产:我头脑里和衣兜里装的所有东西。净负债:所有没有列在净资产里的东西。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处于这种处境中么?不是。

我是带着各种优势出生的,人生开始得很顺遂。是坦诚的性格和清晰的思维把我害到了这步田地。真的,毫无虚言。

我现在有五个铜板,还有一堆酒桶可以用来掩藏。酒桶的另一端就是光天化日,在城市里走动看来危险而奢侈。当然,要是我能走到科利斯去,一切就不一样了。在科利斯我有另一个名字,还在天主使徒银行存了两万个安吉尔,还至少有一个能够信任的生意伙伴。此外,科利斯和帝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而科利斯的市长也是我要好的老同学。问题是科利斯离帕拉普罗斯多西亚有七十九英里远,不管你怎么测量。而骑士团会做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把能认出我的人派到这座城市的全部五座城门。另外,在侥幸逃脱之前,我还有事要做。冷静而全面地考虑了我的处境之后,我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必须勇往直前,善用资源,并发挥我所有的想象力。这真让人沮丧。我讨厌这种让我发挥所有潜能的情况。

我在脑海里画了一张这座城市的地图。幸运的是,我大致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因为从酒桶顶端望去,我能辨认出初阳殿的尖顶,尖顶后面或多或少能看到太阳。这说明我在黄铜门,算是个不错的地点了。首先,这里基本上就是城中心,离哪个城门都差不多一样远,所以他们不会想到来这里找我。其次,这里的大街小巷错综复杂,像迷宫一样。他们那井井有条的搜捕肯定不等近身,就会被我听到,因为他们会弄得交通堵塞,路人会大叫大骂。评估过所有数据(你瞧,这就是科学方法),仔细分析之后,我还是没能找到一条行得通的逃路。于是我闭上眼睛,伸展开双腿,睡起觉来。保存体力,在一个漆黑隐蔽的地方安静地待着。动物都会这样做。在逃脱天敌追捕这方面,它们都是行家。

醒来的时候,天色正开始暗下来。旁边酒桶墙的远端能看到灯笼的光芒,还能看到一片蓝色天空。一般来说,我不喜欢睡太久,因为睡太久后,醒来时往往有种宿醉的感觉:头晕,大舌头,有时候太阳穴还会疼得要命。总要花上好几个小时我才能变回正常人,恢复智力就得花更长的时间了。这真不公平,毕竟我很少很少喝烈酒。不过偶尔,当我带着大难题睡着的时候,醒来时会忽然间有了答案,完整,完美,就像草窝里的鸡蛋。

我醒来后,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解决自身难题的办法,这很能说明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忽然回忆起自己前一天干的另一件大事:杀了我老婆。对,还有那回事啊。

有些东西,你走到哪儿都摆脱不了,就像蜗牛的壳。这些东西会让你慢下来,压垮你,而你得背负着它们活下去。我脑海里闪回的第一个画面,就是自己端着杯子——那是一个上了釉的陶杯,因为我操作的这些化学物质对金属有着可怕的影响,哪怕金银也不例外——然后她把杯子拿了过去。接着她说:“你确定这东西安全吗?”我说:“别犯傻了,当然安全了。”然后她仰杯吞了两口,说:“天啊,这玩意儿的味道太恶心了。”她放下杯子,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她说:“然后呢?”我说:“你得等它起作用啊,得等一会儿。”她说:“我会……有什么感觉吗?”我说:“那个……”这时她就尖叫起来。

对于我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我并不觉得自豪。我已经学会了把某些事情排出脑海,至少排出一会儿。不要想这事了,我对自己说。我该想的是——

我的绝妙主意,那是我在梦中想到的(这么描述,比我在睡觉时想到的好 听多了)。我站了起来,不过没有站直身子,而是猫着腰低着头,从酒桶上边往外望去。这一带一个人都没有,不过有人不嫌麻烦不计花销点了三盏灯笼挂在墙上。有个常见的误区:亮光能把贼吓走。事实上,这只会让我们——我是说,让他们那些贼——看得更清楚罢了。我直起身来,慢慢走起来,一副疲倦样儿 (倒不是装出来的,我脖子真的有些僵了),绕过酒桶,走进小巷,进了黄铜门。

我也许犯过不少罪,可我本人真的不是罪犯。 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罪犯。至 少从我这些年认识的罪犯看来,他们都相当有天赋,能完成一些很困难的事情,比如走过一条街而不引起任何注意。一个贼中高手能像隐身人一样。而我这样一个基本上算是老实巴交的人,要想装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步态,反而最容易让人起疑。幸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本来就不会有;日班的守卫都回家了,夜班的还没开始。这是在黄铜门附近转悠的最佳时机,我真想赞叹自己神机妙算。

走过黄铜门,左转进老街,右转到一里牌,第五个街口左转,第二个街口右转。没有任何理由来判定他此刻在家。我站在他窗台下方,往上看去。透过纱窗能看到烛光。我推了推门:是开着的。有时候你莫名其妙地就这么好运连连。

我走上了楼梯,楼梯间很暗,一股子油脂和尿臊味儿。他的门上还写着他的名字。我敲了敲门,然后就推门而入,一气呵成。

阿斯提亚格斯,我的老同学,是一名写手。他会写各种东西。他能帮你写提货单、法庭辩护、夹带两个安吉尔的家书、向有钱的舅舅要钱的信、合伙协议、遗嘱,还会写很不错的十四行诗(如果要他从零开始创作,得多付五个铜板)。滑稽的是,他的书法却很烂。不过他写大写字母还是很有一手的,各种圈圈卷卷,甚至还能画一片装饰的金叶子,只要你能付钱。他说他做这些文书工作只是为了维持温饱,好写完他伟大的论文《:小议近代风格主义小调抒情诗中的节奏停顿》。而事实上他是政府的密探。至少,他跟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

“是你。”他从椅子上转了过来,双眼在眼镜上方阴阴地看着我(这副眼镜是他最宝贝、最宝贵的财产,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到的)。其父战前是厄尔庇斯的高级讲师。尽管整天伏案写字,阿斯提亚格斯的视力其实特别好,不过他总是戴着那副眼镜,因为这样看上去比较有学问。“其实我倒没觉得意外,你个疯子。”

我笑了笑,“介意我坐下吗?”

他耸了耸肩,“你想怎么样?”

“给福卡斯发个信。”我说。他叹了口气。

“自己跟他说去。”他厌倦地说,“筐盔佬之前来过我这儿了。”

“那是自然,”我说,“很抱歉。”

“没事,”他说,“罐里有啤酒,橱柜里可能还有点儿奶酪。”阿斯提亚格斯基本上天天吃奶酪。他能以很低的价格从绳街的制酪场买到奶酪,不过吃之前你得先把表面那层绿玩意儿刮掉。“我猜你还想要钱。”

我有些愧疚。“我上次欠你的钱还没还呢。”我说。

“是啊,”他说,“我能再借你两个安吉尔,就这么多了。”

“谢谢,”我说,“你能不能——”

他摇了摇头。“我不会去见他。”他说,“我可以给他写封短信。你想让我写点什么内容?”

我想了一小会儿。“呣,先说声对不起显然比较好,”我说,“然后,请不要追我了。还有,那事儿,做不到的。”

阿斯提亚格斯皱了皱眉头,扶了扶鼻子上的眼镜,因为眼镜都快掉下来了。“真的吗?”他问道。

“当然是真的。”我说,“拜托,没人能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根本不可能。”

“你之前不是——”

“根本做不到,”我说,“我敢断言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告诉他,我很抱歉骗了他,让他空抱希望。还有,我要去国外了,无限期。照旧祝好,萨洛尼努斯。”

阿斯提亚格斯放下笔看着我,“你成功了,对吧?”

“我刚说了,不可能……”

“别糊弄我了,拜托。你成功了。现在你要带着秘密跑掉,这样福卡斯就没 法把你关进哪座塔里、让你用余生替他造黄金。我了解你。”他继续说着,压制了我辩解的打算,“你知道,我内心深处一直有这么点小怀疑,觉得有一天你会这么干。”

“真的,我……”

他生气地摇了摇头。“那么,”他说,“到底用了什么?龙盐?水银里悬浮的金力?”

“龙盐没用。”我深有感触地说。

“那好吧。关键是方法,对吧?肯定是很明显的东西,看你怎么蒸馏……”

“做不到的,阿斯提亚格斯。谁都明白这一点。”

“好吧,”他厉声说,“别跟我说。不过等你成了暴发户,住在蓝山的宫殿里时, 拜托你做一次体面的事,寄钱给我。好吧?”

“如果真有这么一天,”我说,“我保证。对天发誓。”

他朝我咧嘴一笑,扯过一张崭新的纸,写了起来。

我坐了下来。他写了十几个字——他是个左撇子,所以写字的方式让我觉 得很神奇——然后停了下来,嚼了嚼笔尾。“你的论文写得怎么样了?”我问道。

“哦,还行,”他说,“再有一个月就能写完了。”

我相信他,我一直相信他。至于他指的是哪一个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又写了十几个字,然后慢慢转过身来,看着我。“那些筐盔佬说尤多霞死了。”他说。

“是真的。”

“他们说……”

“那也是真的。”

他盯着我,都忘了要从眼镜上方看过来了。“天啊,萨洛尼努斯,”他说,“你真是……”

“是场意外。”我说。

“当然他妈的是一场意外啦。”他叫道,“即便是你,也不会故意毒死老婆啊。”他停了一下。他现在遇到了我们想对朋友表达真挚慰问时总会遇到的那道窘迫障碍。“真遗憾。”他顶多也就只能这么说了。其实也不算糟。

“我也是。”我说。

“我一直挺喜欢她的。”

我笑了。“你喜欢她喜欢得快疯了。”我说,“在厄尔庇斯的时候,每次她过来的时候你那副样儿啊……”

“是,没错。”他还真的脸红了,“我知道自己一丁点儿希望也没有。”

“是的,”我说,“你没有。”

“她也不怎么喜欢你。”他说,然后意识到自己说出了什么话,脸色变得难堪起来。我笑了笑,表示这没什么。确实没什么,不过他这样是帮了我个忙。

“不过,她喜欢过你。”我撒谎道,“不是那种喜欢,但她喜欢过你。跟我说过, 说过好几次。”

他的眼睛里闪出了光芒,“真的吗?”

我点点头。“她觉得你看上去情感细腻,”我说,“说你被人误解了。”

“真的吗?”他的语气有些愚蠢。我又点了点头。其实我唯一一次向她提

起他的时候,她只问了句:“谁?”

晚上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黄铜门边转悠。天冷得不行,可我不敢进哪个酒吧,也不敢爬到哪家门口。我来来回回地走着,总是装出一副要去什么地方的样子。幸运的是,这附近的人都能嗅出麻烦的气味,然后避免把视线投向可能染上了麻烦的人。我最后应该是走到了尼卡喷泉的阶梯上,那儿有几个哭哭啼啼的醉汉,还有一个不再指望今晚能找到活儿的老妓女。这时,我很想把宙克西斯的三十六条范例对称命题背出来,但却只能回忆起二十八条。而我又没法等天亮后去图书馆查一下其他八条,想到这个,我号啕大哭起来。一个醉汉把他的酒瓶递了过来。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你,我当时真的接过了酒瓶。酒瓶是空的,当然了。

快天亮的时候,我凭经验知道,守卫队会在尼卡喷泉附近巡逻一圈,撞上谁就逮谁。所以我爬起来,回到了阿斯提亚格斯那儿,慢慢地消耗时间。没看到任何筐盔佬,不过守卫队的人倒有不少。我很确定他们要把我抓走,可他们却从我身边走过去了。这让我好奇福卡斯是不是跟市里的长官打过招呼了。我故意放慢自己的动作,晃晃悠悠的,就像我平日里见过的那些醉汉和乞丐一样。可是忽然之间,我记不太清楚他们行走、站立、耷拉脑袋的动作细节了。

我到的时候,阿斯提亚格斯已经起来了,正在埋头工作。他喜欢在清晨写他的花俏书法,因为那会儿透过窗户的阳光正好。我到的时候,他正在努力写一个W。用技巧和想象力,竟能把一个稀松平常的辅音字母玩出这么多花样来,真是神奇。他画了一个漂亮的波浪,两头画着羽冠,中间的尖儿上还有一只摇摇欲坠的小船。只要你愿意,大可以说这也是一种点金术。不过你要问我的话,我得说还差那么一点点。

“绿色,”我说,“海什么时候成绿色了?”

他白了我一眼。“三个铜板的价儿,”他说,“海就是绿色的。”

我朝他笑了。毕竟,蓝色是一种不可能的颜色。要得到蓝色,你必须去到格斯埃查托伊那么远,花上能买下一个不错的农场的价格,买下拇指大的一小块天青石,翻山越岭横穿沙漠一路跋涉回来,拿杵臼仔细研磨成粉,再用土精和树胶拌起来。我认识的美术圈的人,都认为蓝色能够证明大自然有一种恶毒的幽默感。天是蓝的,海是蓝的,但谁他妈花得起这钱照着真实的颜色画出来?而且,哪怕你真的遇上个腰缠万贯愿意一掷千金的主顾,千辛万苦把这蓝色调出来,也不过是画了个背景。

“有你的信。”他说。

我震惊了,“这么快?”

“皇家信使。”阿斯提亚格斯回了一句,假装正在全神贯注地写那个W,“大概一个小时以前来的。信在桌上,那儿,胶水罐旁边。”

福卡斯致萨洛尼努斯,问好。

没事。只是场意外,当然是意外了。我认识你多久了?十年了?我知道你 没有谋杀我妹妹。

你了解我的。没事。真的。

我们能把这事解决掉的,我保证;但不能让守卫队抓住你。你也知道我和市长的关系如何。培森尼乌斯肯定想把你送上审判庭,然后波及我。别太高估我的能力。总会有那么一天,连我也保护不了你。

你最好的选择就是乖乖地待在阿斯提亚格斯那里,然后让他写信告诉我你到了。我会派筐盔兵去客客气气、安安静静地把你带回来。

你他妈到底怎么想的,居然跑了?你大爷的,尼诺。

“白纸上写的,”我说,“是他本人的字迹。”阿斯提亚格斯仍在写他的字母,聚精会神地在一个小弧圈上描着金叶子。我把信折起来放进外套里,安全了。用得好的话,这封信可以成为一件漂亮的武器。我从桌上拿起一张空白的纸。“不介意吧?”我说。

他抬起头,“什么?”

“最好处理掉。”我说着,举起手中那张空白的纸。

“什么?哦,对,好主意。”他埋头看着眼前的那张纸。稍稍画错一笔或者漏一滴墨,他两天的工夫就白瞎了。我走到火炉边,有些夸张地把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火里。福卡斯在把握细节方面很有天分;他一定会让手下来问这个问题的:他看完信之后把信怎么样了?

“信上说了啥?”阿斯提亚格斯问道。

“到我这儿来,我彻底原谅你。”我坐到桌边。他瞪我一眼,我又站了起来。“你怎么看?”我问。

他认真想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真不知该说什么。”他说,“听他的吧,他是 个公正的人。如果他相信是意外,他可以原谅你的。还有,他们兄妹关系从来没好过,从小就没好过,特别是小时候。还有各种政治因素,不过政治我是真的一窍不通。你要是问我,我可能会告诉你,说不定你反而是帮了他个忙。”

“也可能他是想把我引诱回去,这样就可以慢慢把我折磨到死了。”

“那也有可能,是的。”这话真是大有帮助啊。“那么,”他顿了一下,把笔头捏尖了一点,“你打算怎么办?”

关键看你问的是谁。如果你问的是厄尔庇斯的哲学院长,他会说我的最高成就是《对话》,我在其中解释了关联形式理论。如果你问的是神殿的主事,他会说是《道德论随笔》。问神秘学会会长的话,他会说是水银力,或者是把强蜜和强酸在一块冰上反应生成雷灵液。而文学社团的主席会认为是《毒蛇》,尽管我怀疑他从未读完四十七个章节。私底下,他会跟你说他还是比较喜欢十四行诗,或者《福尔维娅与卢索》。要是去专利登记处询问,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把金属片做成弧形的维萨尼轮。要是我保留着那项专利就好了。可惜我把它卖掉了,以一双上好靴子的价格。要是没卖那专利,我二十岁的时候就发达了,根本不会经历这些事情。要是你去问守卫队的队长,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利斯特拉银行劫案。我相信那案子的案情至今依然是重案调查部门的速成必读材料。而你要是问我本人,我最高的成就到底是什么,我只能告诉你:我不知道,我还没有达到。

如果你要问我,我最自豪的是什么;问吧。我的回答是没有。

唉,去他的。《对话》里犯了一个最基本的逻辑错误,没人发现,不过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的,那时候我就会名誉扫地了。雷灵液确实是公认的天才之作,可是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呢?能把东西炸掉。我相信用在某些场合是合法的,比如开山挖矿或者穿山修路什么的,但那又如何?如果你发明的这东西,人们只 要随身带一丁点儿就能被判死刑,你又怎么自豪得起来呢。《毒蛇》是为钱而写的,他们现在还没把稿酬付清呢。《福尔维娅与卢索》不过是衍生作品而已,至于那些十四行诗,我写的时候就不是为了发表。维萨尼轮让很多王八蛋发了财,可是我没有。对于我过去的犯罪经历,我也没有任何觉得自豪的地方。《张开手的圣母像》我倒是有那么点儿满意(她的头对于那副身体来说真的太大了,可从来没人质疑过这点),但我第一次被捕的时候,他们就把它没收了。某个王八蛋用低价把它从法警那儿买了下来,从此再没人见过那尊圣母像了。

萨洛尼努斯致福卡斯,问好。

那好吧,谢谢。但别在白天来。你说你担心我被守卫队抓住,你觉得我就 不担心吗?

派你的筐盔佬来,带一架封闭式马车,日落一小时后过来。我在这儿等。

再次谢谢。你是个真正的朋友。

阿斯提亚格斯一把信寄走,我就离开了他那儿。我很紧张,但精力充沛。想到筐盔佬们一时半会儿不会来找我,我就神清气爽。我依旧不知道怎么才能出城,但经验告诉我,精力充沛的时候,我总会冒出一些让自己都觉得惊奇的点子。同时,在灵感来袭以前,我可以做一做各种零碎活儿,打发一下时间。

首先,我得找个窝点。不用多大地方,只要一个封闭的小空间,有灶台有烟囱就行,至少得有扇窗户。租金不能太高,房东得是个谨慎的人。凭借着我偶然的先见之明,几个星期以前我就研究过几个可选地点。我的备选单上的第一个地方已经租出去了,不过第二家(一家制革厂后面废弃不用的库房,简直完美)的房东接过了我从阿斯提亚格斯那儿讨来的两个安吉尔,作为三个月的预付房租,接着把钥匙递给我,然后他就忘了曾经见过我(我的感觉是,他对这种事早已轻车熟路了)。

接下来,我需要材料和设备。拿着我从阿斯提亚格斯桌上的木罐里偷来的三个安吉尔(记得吗,他在那儿努力把字母写端正的时候,我在他桌边坐了一下),我能够买到一些基本的玻璃器皿,还有我需要的大部分材料。这是有风险的,不消说。即便在帕拉普罗斯多西亚,也只有五六个地方能买到这种东西。我疑心那几个地方都有人守着。事实上,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到怎样才能避免在买东西的时候被人当场抓获,所以只好不理会这风险,像狠心拔掉一颗坏牙那样,硬着头皮去了。从进店到出店,我一直慌里慌张。店主一定看出来了。他以为我没在看他的时候,露出了奇怪不解的表情,不过这并没有阻止他接下我递过去的阿斯提亚格斯辛苦赚来的两个安吉尔。他用一个木箱帮我把东西装了起来,拿稻草垫好,绑了条草绳以便手提。东西很重,而且易碎,所以我没法跑。我用尽可能快的步伐走回了制革厂。没发现有人跟踪我。

还剩一个安吉尔和五个铜板。我花了四个铜板买了面包和奶酪(这就够吃了,其他任何形式的食物都是奢侈)。然后,仿佛通过某种奇怪的点金术,那个安吉尔转化成了一些基本工具,包括一把短柄斧头——在这个落后地方,能合法买到的最像正经武器的只有这东西。把黄金变成了普通金属。哈。

最后还剩四个铜板。有四个铜板,我可以去城中心的牛肉库,趁他们给军队准备补给的时候,从政府出售的剩余物资里买一块两英尺见方的冰块。等我把冰块搬回制革厂,我的双手早已过了疼痛的阶段,只剩麻木无知觉了。

要安全地制造雷灵液,你必须有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双手。等我把冻僵的手指在火上烤暖了,我发现自己像风中残叶一样抖个不停,而心头则满是愧疚、惶恐、忧虑和疑惑。可另一方面,冰是会融化的,而我没有余钱来再买一块冰了。最终,我奇迹般地完成了制作,并且没有引发爆炸。如果爆炸的话,这一片的地图他们只好重新画过了。

人们以为任何微小的震动都会让这东西爆炸,其实这是我传播出去的一个谎言。只有恰当而猛烈的撞击才能引爆它。有好几回,我在外套兜里揣着一小瓶这东西,在外面转悠了好几天。不过我得承认,每次在街上被人推搡一下,我都吓得要命。制作完成后,我把它放在窗台上,然后又出去了。我走到炮台南面的小公园里坐了下来,那地方人迹罕至。我坐在一堵矮墙上,开始回忆——

在你脑海里,想象一下我是如何把那蓝色的蒸馏物和绿色的试剂混在一起的吧。我先拿一根玻璃棒轻轻搅拌一下,就为图个吉利,然后把它放在一旁。它发出了嘶嘶的声音,这倒真出乎我的意料。我量出一点儿西风力,一点儿彼得盐,一点儿土骨,然后把混合物装入蒸馏瓶,架在火上。有点像我妈拿剩饭准备晚餐。蓝色和绿色的混合物还在起泡,但我知道怎么解决。我把两德拉克马的龙盐放了进去,琢磨着盐里的白珠力会让蓝色里的光之运沉淀下来——我猜之前的问题就出在这玩意儿上。沉淀物会留在过滤器上,然后就安全了,我是这么想的。

我有点儿纠结是把固体加到液体里,还是反过来。最后,我把最大的一块冰拿出来,把混合液放在上面,等它的温度降下来,再将固态物慢慢地滑进去。没有爆炸,所以还行。但试剂颜色变了,变成了有点难看的紫色。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什么象征,不过我感觉这是个吉兆。你懂的,紫色嘛,皇室和权威的颜色。不可能是坏事,肯定的。

等它冷下来,我先后用木炭和滤纸过滤,最后剩下的是一堆亮晶晶的粉末,好像锉下来的铁屑似的。不错,我想,光之运制成了。我把这东西轻轻倒进一个高高的玻璃烧杯里,放在操作台上,然后看着它。

永葆青春的长生不老药。喏。

关键是,你怎么知道它真的有用?

如果它没用,当然,我马上就能知道——十秒后我就会死掉。不过,照我从典籍里读到的情况看,实验失败会令我死前的精神状态非常痛苦。因为光之运会吃掉大脑。不知道我把龙盐放进去到底是对还是错;不过起泡有可能说明蓝色里的星之光和绿色里的黑暗之心起了反应,生成了铅。真要那样的话,我这一切操作就都白费了。用龙盐是为了把黑暗之心里的污汽吸取出来——因为污汽完全没用——留下净汽来让星之光里的污浊部分发生反应。非常简单直接,理论上说。

如果成功,它真的是长生不老药,能让人永葆青春——好吧,喝下去,照照镜子,你跟五分钟以前一模一样。要过上十年,你才敢打包票说成功了。哦,好吧,你可以把它喂给一只老鼠,看它会不会比其他老鼠活得久。可那又能证明什么呢?证明这种药水能够延缓老鼠的衰老。我们这一带可没有这种需求。她曾提议找个婴儿来做实验,这样几个月内就能知道答案,因为成功的话婴儿就不会再生长了。她对这种事毫不介意。在她看来,伦理是没有想象力和远见的人找的借口。

那东西就在操作台上,静静地躺在那里。那,我自问,你在等什么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坚信,如果社会秩序合理、女性有权直接参与科学研究的话,她会成为一名一流的炼金术士。她阅读我的笔记从来没有任何困难,即便她从没学过这些东西。她打开书一看,马上就会了。作为福卡斯的妹妹,她继承了家族对此道的痴迷。但福卡斯呢,尽管在大学待了三年,对推力迁移的基本原理还是摸不清门道。尤多霞十四岁的时候就会做方程移位了。事实上,我有理由相信,福卡斯的假期作业都是她代做的。不过,当然,他俩都不会承认。

她看见了操作台上的东西。“那是什么?”她问道。

“没什么。”

她瞪了我一眼,“到底是什么?”

我告诉她那是什么。她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我能感觉到她的震惊。她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散发出激动与贪婪的光芒。“真有用吗?”

“我怎么知道?”

她弯腰闻了闻烧杯,一回身,做了个鬼脸,“很不稳定的样子。”

“是的,但是我加了些龙盐来让它稳定下来。”

她皱着眉头理解着我的话,“过滤了?”

“我又不蠢。”

“像锉下来的灰色粉末?”

我把那张湿漉漉的滤纸指给她看。她检查了一下,然后快速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做什么?”

我耸了耸肩。“急什么?”我说,“要是有用的话,我将拥有无尽的时间。要 是没用的话……”

“你多做一点,”她语速很快,仿佛根本没过脑子,“给我做。”

我没有回答。她阴着脸看着我。“不行。”我说。

“什么?”

“不行,”我重复了一遍,“如果想要,你自己又不是不知道配方。”

“你他妈这是……”

“得了吧,”我说,好像是她在犯傻似的,“让我帮你回忆一下婚礼上的那句话吧。‘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我朝她一笑,“所以我不打算与你同获永生。”

她那表情仿佛要把我的脸皮给扒下来。“你真可悲。”她说。

你骂我什么都有可能说对了,不过我还真不可悲。“无意冒犯,”我说,“不 过永生是一回事,而永永远远地做你的丈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个王八蛋。”

“这么说可不公平。”我说,“我没说要跟你离婚。我们会一起度过你的余生, 然后我就自由了。这是我们的婚约决定的。”

“你想让我死。”

“每个人都会死,”我说,“死亡是人生之常,定义了我们的存在。”

“去你妈的。”

“还有,”我说,“说不定这东西没用呢。要是真这么容易,几百年前就该有人弄出来了。再说这东西可能有毒。”

“有毒的话,”她高兴地说,“你就会死,我就会知道不要喝它。”

“也可能毒效要几个小时以后才会发作。或者几天以后。甚至,几个星期。 如果我让你喝下它,那真是犯罪级别的不负责任。”

“我哥……”

“你哥,”我回道,“对我可比对你重视多了。你现在应该也已经明白了。” 我向她指出,“你一周去他那儿两回,在他面前哭诉我的不是,最后他做了什么呢?”

“你会给他一点儿么?”

我笑了。“如果真的有效,”我说,“我最终大概还是会让它面世。不过首先我得对它进行彻底的验证,花上个,大概两百年吧。如果两百年还不到就宣布成功,那就太没科学精神了。”

“你到底打不打算给我哥一些?”

“不打算。”我回道,“他是在资助我研究把铅变成黄金的办法,而我们都知道这种点金术不可能实现。而这个,只是我自己私下做的一点儿小研究。研究的成果不属于他。这成果,”我笑得容光焕发,“只属于我。因为我配得上。”

我没注意到她把手伸向了烧杯。我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她已经把烧杯举到了嘴边。我还没站起来,她已经喝了两口。

我不该放龙盐进去的,我现在明白了。本来可以用血基把泡沫里的净物过滤出来的,那东西你吃到肚子胀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有人把公园里的灯笼点着的时候,我回到了制革厂,拿起了雷灵液。路上,我从垃圾堆里找出个空的烧酒瓶,在一处公共喷泉那儿洗干净了。我把雷灵液慢慢地倒进瓶里,塞上木塞,装进衣兜,就像酒鬼们平时身上携带酒瓶那样。这两天我都是穿这身衣服睡的,而且两天没刮脸了,所以我还真的挺像个酒鬼。没有人会注意酒鬼和乞丐。完美的伪装。

我在大街上游荡了五个小时,真的进入了角色。我叔叔以前总是说我能成为一个演员,我觉得他说得对。你必须演好的一点,也是大部分假装穷困潦倒的人忽略的一点,就是走路的姿态,迈出的步幅,拖着靴子的动作。你走起来必须永远像是在离开,而不是在到达。有个好心人还真的拦住了我,给了我三个铜板。

守卫刚换完班,我就走到了东门。我看到接班的哨兵爬上了瞭望塔;他在那儿至少要花一分钟时间在本子上签字确认。这给了我四十五秒钟时间,绰绰有余。我拖着身子爬上了土城墙(没人看到我,可我已经进入了角色,没法出戏。我走路还有点儿摇摆,标准的醉汉爬陡梯的姿态),往下看了看,确认墙下没人,便把瓶子从兜里掏了出来,朝城墙另一侧一扔,然后拼命跑开。

爆炸的时候,我已经在步桥上跑开四码远了。爆炸的冲击让我跌倒在地。我伸出双手,加上一膝,三点着地。虽然痛得不行,好歹没有摔个半死。我身子蜷成一团,缩在土城墙下。

我数着数。数到五时,大约百码以外,一只狗狂吠起来。然后我听到了第一批跑来的脚步声,赶紧低下了头。要是有人在黑暗中被我绊倒,他们也只会认为我是个缩在城墙下面避风的酒鬼。他们不会把我当流浪汉抓起来,因为他们的敌人这会儿正逍遥法外,将城墙炸出大窟窿。我听到了叫喊声和奔跑声,看到灯光照来照去,还听到卫兵室的门猛开猛关的声音。我一动也不动,像溺者紧抓着浮木那样拼命保持我的流浪汉状态。奔跑声终于没了,可我还是待在原地,一直等到五点钟女修道院的晨钟响起。然后我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往制革厂走去。

有位智者曾说过,任何人都有无尽潜能,只要他们做的不是他们该做的事情就行。《对话》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的论文本来是要对尤斯坦帝斯的《万物论》做元语言分析;我对自己一开始的假设非常有信心,然后做了两年辛苦的工作(这段时间我还在给大学当门房,不然交不起学费),到头来却证明我的假设是错误的。这个过程中,纯属巧合地,我误打误撞循着一些线索踏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在我干着门房的工作,把沉重的木箱搬来搬去、清理期末考试后聚会在石板路上留下的呕吐物时,我仔细琢磨着这些线索,无聊的时候随手做了点笔记。这些笔记,就是后来的《对话》。等我得把论文交上去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的论文会相当短——

语言形式对尤斯坦帝斯的《万物论》里的逻辑结构有实质影响吗?没有。

于是,在论文答辩的前夜,我离开了厄尔庇斯,留下的是我的笔记、一些没付清的账单,还有一双我塞不进背囊的旧鞋。你瞧,没脸见人。我发现自己年轻时的思维真是太古怪了:我觉得告诉导师我浪费了他们、也浪费了自己两年时光,是一件比拦路抢劫更令人羞愧的事情。

虽然我不该这么说,但我真的是个抢劫的行家。我先做了仔细的思考,而不是像大部分抢劫犯那样没头没脑地冲上大街就动手。我花了一个星期在城里走来走去,做着笔记,记录守卫巡逻的线路和时间,还有他们的视线范围以及从大型商业区到主要银行的最短路径。我去法院查了档案,阅读了几百宗拦路抢劫案的庭审记录,清楚了解了大部分抢劫犯是在什么地方出的错(百分之六十七的劫匪是因为大手大脚的花钱方式令人起疑而被捕的;百分之十三的劫匪袭击了身藏武器的人;百分之六的劫匪在同一个地方打劫同一个邮差超过四次)。我在干草市场的自卫学校花了两个星期训练,然后花了一个星期在酒吧里找人打架。之后我才坐下来,准备一大张纸,一张地图,一副罗盘,开始计划我的第一次抢劫。过程行云流水,让我净赚十七个安吉尔加三十个铜板。收获太丰,我差点儿就金盆洗手了。

不过厄尔庇斯不是个什么大城市,这里认识我的人太多了,所以我坐着邮车到了帕拉普罗斯多西亚。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重新勘查和计划,然后呢?第三次出去打劫时,我在鹅市拦下的那顶轿子,坐在里头的居然是我在厄尔庇斯的母校的教务长。我第二天就赶紧跑远,一直跑到了科利斯,在那儿存下了我的积蓄,准备了一个避难处以备后用。然后我回到了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给我的老同学福卡斯亲王写了封信,向他提出了一个我知道他肯定会感兴趣的条件。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觉得那是一个聪明的决定。要是守卫队抓到了我,市长会在福卡斯得到任何消息之前把我五花大绑,然后我就死定了。死亡还是福卡斯,这是一个关系到生死的选择。总的来说,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

第二天,这事儿就满城皆知了。一个叫萨洛尼努斯的,有着炼金术士、学者和绅士大盗的多重身份,因尤多霞公主之死受到通缉,已经逃离本城,逃离过程中还在城墙上炸出了一个七英尺的大坑。这只可能是萨洛尼努斯,他们想,因为人们所知的唯一能产生这种爆炸效果的东西是雷灵液,而那种东西正是这个萨洛尼努斯发明的。全世界只有五个人知道怎么制造这东西,其中四个当时都不在城里。我那时已经在一家理发店找到了一份扫地的工作,工钱一天三个铜板。在那儿,我听到一名守卫队长说,市长已经派了一个轻骑兵连去追这个萨洛尼努斯,所以这家伙一定跑不远。与此同时,福卡斯亲王暴跳如雷,派了一个筐盔兵中队去追市长的人。这说明他不相信那些人会做出正确的处理。那位守卫队长则明显对亲王的举动嗤之以鼻。

我在理发店待了足足三天,就是为了确保守卫队已经不再在城里搜寻我了。然后我在“节智”酒吧外面打劫了一个醉醺醺流着口水的维萨尼商人,抢来五个安吉尔二十个铜板。第二天一早,我订了去科利斯的第一班邮车。小菜一碟。

不用说,我没有坐那辆邮车走。我出现在了车站,就在邮局外面,确保售票的书记员、车站管理员和车夫都看清了我。我进了邮车,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等到邮车准备出发,这才静悄悄地打开没人看见的另一边的车门,溜下了车,朝通往奶酪仓库的那条窄巷猛钻进去,爬过围墙,穿过庭院,从后门进了刀匠场。然后我就到了制革厂,把我的东西清理个干净,再在棕门旁的老“指南”戏院旁一家停业了的旅店下面租了一个地窖。过了几天,我听说两个下了班的筐盔佬在“贞洁有奖”酒吧告诉别人:他们已经有了关于萨洛尼努斯的重大线索,知道他去了科利斯,一周之内就能抓住他。

麻烦就在于,如果你的聪明已经声名在外了,你不能辜负他们对你的期望。

对于我要做的事来说,旅店下面的地窖真是太完美了。钱,当然是我最大的问题,然后是我去准备补给时可能遇到的各种危险。我真的不想再去打劫了。即便在最理想的状况下,那也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谋生方式,而且我也知道,我的背景知识都严重过时了。还有,我也觉得打劫不是件体面的事。另外,作为伦理研究方面的泰山北斗,我感觉自己有义务做个榜样。可我需要钱。吃饭什么的不需要多少钱,因为通过惨痛的经历,我已经练就了在缩衣节食的情况下熬过漫长日子的本领。可是材料和设备需要不少钱。买这些东西则是另一个难处。我冥思苦想了很久,却没得到任何灵感。我遗憾地做出了决定,是时候把我最后一点资产中的某一件兑换成现金了。具体地说,这件资产是劳迪卡斯教授。

东西是最好的,但人有时候也有用。劳迪卡斯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厄尔庇斯的时候,我是说我第二次在那儿的时候,也就是《对话》刚发表时,我是新上任的道德与伦理哲学讲师,而劳迪卡斯是一个瘦骨嶙峋、结结巴巴但热情诚恳的学生,就是不会交朋友,也不太跟得上课程。我当时正处在周期性的“我要做一个好人”阶段,所以帮助劳迪卡斯通过了预考,不过也就刚刚及格。后来时过境迁,我处境转变,不得不赶紧离开那里的时候,他正在努力上进成为一个优等生。现在,他在学院当艺术老师,手里保管的钥匙能拿到公家的零钱和贮藏室里的东西。在《伦理理论随笔》里,我极力反对利他主义的进步自利观,认为那不过是故弄玄虚。我猜我当时的想法是错的。

我从学院的前门走了进去,没人看我。这是因为,这里任何可能认出我的人都知道我在科利斯。我之前在马槽里洗了把脸,在理发店刮了胡子,还聪明地穿着一件毫不起眼的长袍,那是从镇子另一端的某根晾衣绳上摘来的。我问了问门房,这会儿在哪儿能找到劳迪卡斯教授。很简单,他们说,他这会儿在旧图书馆。我点头致谢,这是外省来的受尊敬的访问学者都会做的举动。不过我做得有点儿生硬,因为斧头的木柄戳到了大腿内侧。

学院的旧图书馆很大。你要是把这里烧成平地,然后犁一遍,种下去的谷子能养活一个村子。哲学区占了整个二楼(要沿着一道紧凑的螺旋石梯上去,真是让我头晕目眩)。我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劳迪卡斯,但二十码外我就认出他了。他已经谢顶(他十九岁的时候头发就不浓密),成了“地中海”,但脸没什么变化。这真是不幸:看上去就像有人把原来那张脸铲了下来,缝到了一个秃头上,头的下面连着更老更肥的躯体。

他站在那里,弯腰瞅着一本书。我实在按捺不住。我悄悄地走到他身后,在他左肩旁叫了一声:“你好,劳迪卡斯。”

这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我差点儿让他心脏病发作。他竟吓得跳了一英尺高,嘴里还尖叫着,听上去简直像农贸市场上六只猪一齐嘶叫。接着,他看着我,张大着嘴,嘴唇一动一动的,却没吐出半个字来。

“跟我来。”我说。

对于有的人,只要你用正确的语气对他们说话,他们就会本能地听从你。他偏过头不看我,然后说:“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不知道……”

“我不在这儿。”我笑着说,仿佛我们在回顾什么愉悦的往事,“我现在在科 利斯。”

“你不能留在这儿。”他的眼睛凸了出来,仿佛我拿绳子勒紧了他脖子似的,“要是他们发现你在这儿……”

“别担心,”我说,“你可以很快很轻松地摆脱我。你的办公室在哪儿?”

“新院。”他回答道,然后马上意识到不应该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继续走,”我说,“保持微笑。”我有点后悔这么跟他说了。他那表情就像北门挂着示众的那些头颅一样,而且是那种晾了一个星期的人头。“你是要……”

“嘘。”

我们从后面的楼梯出来,进了南院,穿过回廊到了新院,再左转。他的办公室在底楼,这也显示了他的地位。门没关,可能说明他对同事的极度信任,或是他粗心大意。我关上了门,拴上了门闩。

“看到我你似乎并不高兴。”我说。

“你到这儿来真是疯了。”劳迪卡斯说,“要是他们在这儿抓到你,我的事业 就全完了。亲王的人已经来过了,问了我各种问题。”

这情况我还真没预料到,我本该预料到的。“嗯,没事,”我说,“显然你跟他 们说了你完全不知道我的情况,而他们也相信你了。他们没理由再来找你。现在,听我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他看上去很忧伤,“什么……”

我给他解释了。他盯着我,仿佛我在向他索要他的肝脏似的。“我做不到,”他说,“那就是偷窃啊。要是有人发现我挪用了公款和公共物资……”

我朝他露出一副受伤的表情。“《道德困境》第七章第五节第九段,”我说, “你争辩说,对朋友的忠诚必须永远优先于对政府的忠诚。你用了砌墙的砖来做比喻;每一块砖都必须跟它旁边的砖块紧紧相连,否则不管你把每一行垒得多齐,它的基础都无法支撑上面的砖层。”我朝他一笑,“我一度反对你的观点,但你改变了我的看法。跟你到厄尔庇斯的第一年相比,现在的你进步真大啊。”

他惊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我办不到,”他说,“我不敢。”

“胡说。”我已经赢了,“你把精神上的勇气和生理上的胆量弄混了。第九章第二节第四段,你写道……”

“好吧。”有些天生就是学者的人,宁可牙齿被人用撬棍撬掉,也不愿意别 人引用自己的话来反对自己,“你待在这儿。我尽快。”

我摇了摇头。“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拿不动的。”我指出。这是真话。而 我呢,在过去的峥嵘岁月里曾经做过两年的门房,干过各种抬上搬下的活儿。我的逻辑无懈可击。

事实上,我是第二次去厄尔庇斯的时候误打误撞学上炼金术的。我一直对炼金术有那么点儿兴趣,但我的专业课真的太忙了。再说我也买不起玩炼金术用的那副家当。后来我认识了尤尔庇得斯,一个研究人员。他当时在找一个助手。很快,我们的角色就对换了;他退休以后,他们把他的岗位给了我。我真的需要那份工资。

当然,研究炼金术的时候,筹集研究资金一点儿也不难。只要人们相信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是可能的(根本不可能),你就能找到愿意资助的大款。只要他们愿意出钱,我当然乐意试一试这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而我犯的错误,当然,就是在从业三个月后,爱上了这门研究。

那是个错误,我现在意识到了。有点儿像结婚三年后爱上你老婆。这会干扰你的判断,让你身处劣势。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因为,两件事我都经历过。

说到老婆,尤多霞从来没在乎过我。我由衷地相信她不具备动情的能力。而另一方面,她又非常害怕变老,真实可见的、能吓得半夜满头大汗醒来的那种害怕。不是怕死,就我所知,她没想过死这回事。只是怕老。她说过,岁月就像炼金术反过来,把黄金变成废物。我真的不太明白她的话,不过我明白她为什么会那样。十九岁的时候,她沉鱼落雁。二十五岁的时候,她开始有一点点衰老,就像有人把一幅美丽的油画稍微弄损了一点似的。她以前老是站在镜子前,盯着脸上某条别人都看不见的细纹,那股惊慌我真的用鼻子都能闻出来。所以,当她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炼金术士的时候,她就开始有想法了,即便我那时实际上已经被他哥哥关起来,困在他为我打造成实验室的宫殿一隅、努力研究着炼金术。她必须确保万无一失,这也就意味着我必须爱上她,爱上她的美丽,让我拥有我所能获得的最强烈的动机。我后来很恨她,就像我恨炼金术那样,原因也差不多。即使到今天,我仍旧很难原谅她。

这真是一个大矛盾:爱与强奸能在同一件事里体现出来。两年里,我强奸了科学,试图给福卡斯和尤多霞他们想要的:黄金和青春。做不到,当然了。不可能做到的。但他俩都对我充满了盲目的、毫无保留的信心,就像坠入爱河或者信仰上帝那样。我想,这种状况我也能忍耐。我或许真能就这么继续糊弄下去,相信迟早有一天他们对我的信心会破灭或坍塌,他们会意识到我根本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聪明,最终他们就会放我走,或者杀了我。可毁掉这一切的是另一件事:我真的有所发现,或者说有渺茫的机会有所发现。如果成功,这将是我这辈子唯一真正有价值的成就,会给我带来财富、名誉,也许——只是也许——还有快乐。

多亏了劳迪卡斯,我得到了我需要的所有东西:所需原料中剩下的部分,几样设备,十个安吉尔——那是他好心地从他掌管的社会基金里挪用出来的。我把木盒夹在腋下,快步回到地窖,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即将进行的实验,预计着可能遇到的问题,把每一步都在脑海里先过一遍。我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到地窖、摆好设备、点上灯、取来水的。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时间会融化——它会变得漫长,一罐水仿佛要等到天荒地老才能烧开;也会变得紧迫,尤其是在你操作每一个步骤、试图不紧不慢地在同一时间完成七件事的时候。我在脑海里把每一个细节都盘算好了,一秒钟也不浪费,但时间还是要么不够用,要么过得太慢。

蓝色物和绿色物。我把神之泪和强金属片放在坩埚里加热,化合物开始减少,然后我把蓝色物和绿色物混到一个石烧杯里,把固体加到液体里。这次没有起泡,但是有浓密的白色蒸汽,这让我意识到:一个没有窗户的地窖可能不那么适合我的行动。我加了天海力,一次加一丁点儿。一块干净抹布的一角在烧杯里蘸过之后变成了天蓝色。离真正的长生不老只有一步之遥了。

过度聚精会神的麻烦在于,你会忽略其他所有事物。我背朝着门口,他们静悄悄地进来了。他们抓住了我,我这才反应过来。

队长告诉我,抓我其实没那么困难。他派出了巡逻队,告诉他们发现任何奇怪的气味都要报告。显然,你在半条街以外就能闻到我这儿飘出去的气味。就这么简单。

我坐在马车车厢里,挤在队长和一名小队长之间,脚踝还被绳子绑着。等走到白门和长街相交的地方,我看了看转弯的方向:朝左去治安队,还是朝右去宫里。我们朝右去了。

“我们得先把你洗干净。”我们穿过正门的时候,队长说道,“不能让你这么 一副样子去见亲王。”

我指出我和亲王曾是大学同学,曾经一起过着没出息的、肮脏低贱的生活。 我第一次见到福卡斯的时候,我对队长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刮胡子,他的鞋子上还有呕吐物。队长朝我笑了笑,说他没上过大学。他倒是想上,但他父亲是个养着六个孩子的钟表匠。这话让我老实了。

我从未试过被人按着清洗。我告诉他们我完全可以自己来,但我猜他们不愿意让我手脚自由,怕我跑了。脸刮得倒还不错,也让我想起一些往事:被四个人按住、喉咙上架着刀锋,我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个,真的。他们给了我一件朴素干净的长袍,又给我戴上微微磨损的米黄色手铐。衣服没有口袋。

队长和他的人把我带到大厅,交给宫廷人员。队长将绑我的绳子一端递过去时,向我礼貌地点点头,并祝我好运。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第一次遇到福卡斯的时候,不用说,他还是个无名小卒。事实上,他那会儿比无名小卒还不起眼。在王位继承的序列里,他排第十二,这意味着他毫无机会,而且他爹那会儿刚刚因为叛国罪被执行了死刑。当时人们对他真是字面意义上的“视而不见”,真有意思。

而我呢,正好相反。我叔叔是前景光明的土地投机商,政治后台强硬,而我也称得上一颗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在引领潮流的圈子里,我位于最核心的那个小圈子。核心到什么程度?你要是把罗盘的指针插在我头顶,就能标出其他所有人的位置。按理说,我不应该把我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福卡斯这样一个价值为零的人物身上。不过我喜欢他,那会儿喜欢他。

那天我刚到一个聚会,就看到他被人扔出来。他是那种喝多了就会发酒疯的人,而他被逐出聚会的原因——我后来这么琢磨——应该是他呕吐的时候没吐到自己鞋上,而是女主人的裙子上,然后尽管她一个劲儿说不用,他还是努力地去擦拭人家的裙子,结果这时候他的消化系统再一次背叛了他。两个男仆把他架到了大街上,他两脚悬空,在空中乱踢,就像被处绞刑的人。那两个男仆轻巧地把他扔进了一个水色泛褐的大水坑。他在那儿坐了,不知道,大概有五秒吧;然后他站了起来,有点摇摇晃晃,但还保留着骨子里的一点点优雅和尊严,像一只猫一样;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啪的一声撞在墙上。

跟我同行的人从他身边一窝蜂地走过,个个都是一脸“别看他,你不知道他刚从哪儿出来”的表情。但他朝我笑了。灯笼的光芒中,我看得很清楚。他的表情仿佛在说,别太瞧不起我,你看到的这副样子真不是我的高光时刻。我朝他咧嘴一笑,然后他又摔倒在地。

我第二次遇到他,是在门尼西修斯评述斯特拉台利德斯的课上。我挺有耐心地坐着,脑海里在组织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会让在场的所有人意识到:我比门尼西修斯聪明十倍,而且至少比斯特拉台利德斯聪明三倍。我脑海里这个问题眼看就要设计好的时候,那个老傻瓜忽然闭上了嘴。福卡斯立刻站起身来,问出了我一直在心里琢磨的那个问题。

嗐,当然跟我想的不是完全一样啦。没我设计得那么简洁,表述也不像我那样优雅。不过他在逻辑上发现的突破口,正是我发现的那一处。门尼西修斯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不算太蠢。”然后给出了一个我当时几乎没可能反驳的回答。这让我很感激福卡斯,是他的抢问避免了我出糗,同时他那股安静而愉悦的优雅气质,还有那装腔作势的范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我问我认识的人,那个提问的小子是谁,他们告诉我是福卡斯。我做了点安排,让人邀请他去一个我会参加的聚会,然后专门跟他聊了聊。我们聊了半个小时伦理实证论,然后离开聚会,去喝两杯。他当时身上没钱,于是我借了半个安吉尔给他。

一年后,黑死病来袭。王位继承顺序排在福卡斯前面的十一个人里死了九个,而我叔叔也死在那场瘟疫里——死后马上被人发现,他已经濒临破产了。他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干劲十足但智力有限。他没有意识到他的计划里有什么严重的漏洞,要是他那会儿没死于黑死病,不出一个月他的项目也会完全崩盘。我当时还差六个月就毕业考试了。我有一大箱衣服被房东收走了,算是抵押拖欠的房租,最后剩下的就是五六十本书,和四个安吉尔。

社会结构的应变机制永远令我惊叹。没过几天,我就被排挤出中心圈,到了社交群的外围的外围。我甚至没法接近我的老朋友,去问他们要点钱。福卡斯这个暴发户当时不在城里,因为他要去首都参加好几个葬礼。我的导师,一个既钦佩我又厌恶我的人,给我找了那份门房的工作。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那又如何?没啥大不了的。我在那儿学到了炼金术的重要一课:黄金在贵重金属和渣滓之间转换的催化媒介,就是万物的可变性。我还学会了很多其他技能:搬挪重物,打扫地板,清洁污物,安安静静地站三个小时不被人留意。都是好技能,在我日后的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比我的专业课大多了。我的观点是,我们是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的总和,不管好事还是坏事。当然,在一名炼金术士看来,人就是一堆材料组合在一起,并以各种步骤发生着反应。这意味着,如果你漏掉一种材料,哪怕是——尤其是——这种材料是不稳定或有毒的,你就会得到一个全然不同的结果。如果实验结果不错,你就不能说某种特定材料或某个步骤坏了。如果你得到像我这样一个结果——唔,“好”和“坏”这两个词本来就不够科学。重要的是实验的目的,以及你是否达成了目的。

不管以哪个标准来衡量,福卡斯都是一个成功的实验。一开始是垃圾,最后炼成了纯金。换个稍不中用点儿的人,遇到这样的天降横福,多半会把过去嘲笑、鄙视过他的人屠杀一番来庆祝。真要那样的话,厄尔庇斯大学十个人里得有九个人难逃一死——但这种做法确实是福卡斯家族几百年来的一贯作风。可福卡斯偏偏不是这样的人。他原谅了他的敌人,犒劳了他的朋友,只是没有帮到我。别误会,他是想帮我的。他费了很大力气去寻找我的下落。但那时我的导师已经死了(死于黑死病。那场瘟疫在厄尔庇斯闹得并不严重,但他是受害者之一),其他人要么不知道,要么压根儿没关心过我。其他学生都在被窝里睡觉或者在外面喝酒的时候,我在门房和图书馆里工作,完全不知道福卡斯在找我。最后,我遇到了一点麻烦,不得不离开厄尔庇斯。

历史会对福卡斯百般赞颂:他限制了各省贵族的权力,结束了与阿梅根尼的战争,控制住了公共财政。说实话,历史会爱死他的。不管以后是哪一边占了上风,他们都能从福卡斯身上找到赞美的地方。贵族派会赞扬他褫夺劳动公会的权力并且支持自由贸易,而潮流派会崇拜他的福利政策和土地改革。他们会无止无休地争论他的施政纲领到底是什么,他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而他们也永远争论不出真相,因为历史不会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某些意义深远的伟大变革的起源,纯粹是因为一个独裁者一时间拿不定主意。他一直是好心的。而比起其他那些利他主义者,他更幸运:在将自己的好意付诸行动的过程中,他没有给周围的人和事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害。事实上,他不过是一个头脑简单、基本比较正派的青年,没有生在帝王家最危险的那个圈子里。他尽了一切努力,让所有事情安静地、慢慢地推进,以免这些凡尘俗事打搅他履行那个高于一切的天职;他的这一天职,就是去发现,或者现实点儿说,是去资助别人发现,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法。未来我要真能抽出时间来写完我的《理想共和国》(十年前开始写的,拿到了预付稿费,花完了),我一定得找个地方把他当成模范君主写进去。他的统治如此优秀,恰恰是因为他根本无心统治。

“你好,福卡斯。”我说。

他正看报呢,听到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这他妈到底什么情况?”他说。

我耸耸肩。“抱歉,”我说,“我以为——”

“不,”他叫道,“你没有‘以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妈的,我给你写了信啊。你不是个挺聪明的人嘛。”

我坐了下来。卫兵看来不太高兴,但福卡斯没有留意。“听我说,”我说道, “我当时觉得,你可能,嗯,怪我——”

“说真的。”他露出委屈而生气的表情,“咱哥儿俩认识多久了?”

“抱歉,”我重复道,“我慌了,行了吧?事情发生了,我不得不逃,离开那儿,走得越远越好。然后我想,我这举动多可疑啊,我以为——”

“你以为,我会因为你跑了就断定你杀了她。”他摇摇头,仿佛不相信任何人能笨到这种程度,“最重要的是你现在平安无事。不过说真的,我的妈呀,尼诺,你非得炸掉一堵墙吗?”

我露出一副懦弱的傻表情,“我想不到别的办法。”

“太神了。”他朝我一笑,“那样可能会害死别人的,你没意识到吗?然后你就真的山穷水尽了。”

我垂下头,“我脑子糊涂了。”

“光是携带那玩意儿,就能让他们把你脖子拧断。我能做的不多,你知道。”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呼出来。

“是怎么发生的?”他说。

我告诉了他。当我跟他描述他妹妹是如何死去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他闭上了眼睛,把头偏向了一边。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我看到妈妈杀一只鸡的时候也是这样。关键是,我吃了那只鸡,虽然我对它的死亡心存芥蒂。有些事很丑陋,但却是必要的。

然后他打了个哆嗦,就像一只淋湿了的狗甩干身上的水。他说:“你为什么没警告她?”

“什么?”

“为什么没警告她不要喝?”

我弱弱一笑,“你觉得她会听我的话吗?”

“不,”他承认道,“恐怕不会。”

“还有,”我接着说,“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还以为她挺懂的,不至于跑到实验室来,也不问安不安全,就喝下一烧杯东西。”

他很感兴趣,“她就那么……”

“她问我是什么东西。我把原材料告诉了她。没等我反应过来……”

“啊,”他点点头,“我理解。她觉得知道了原材料是什么,就能知道做出来的是什么。她总是自视甚高,我这个妹妹。”

“她确实是个不错的科学家,”我说,“她学了不少东西。”

“这也害死了她。”他低声道,听着就像赢了一局他在一刻钟以前就已失去兴趣的棋,“要我说,这事儿用来反对女子接受教育最合适不过了。她觉得她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没等你告诉她不能喝,就把它咽了下去。没耐心,跟个孩子似的,总是在仆人刚把盘子端进来时就扑上去抢蜂蜜蛋糕。”

“要是我能预料到哪怕一点……”

“当然了。”他抬了抬手,这个话题就此终止。“喏,”他说,“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会发一份声明,说我妹妹是自然死亡的。我们会为她举行国葬,当然,到时候需要你作为主祭人到场。抱歉,”他又说,“我知道你不会应付这种官方场合。”

“别担心,”我答道,“这点心意我还是能尽到的。”

“大概要一个星期来安排,”他接着说,“与此同时——”

他没有把话说完。回我的操作台去,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其实他真的没有把这当成对我的惩罚。他真的相信我很享受做这些事。

我站了起来。“还有一件事,”他说,“倒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肯定有人帮 了你。不然你从哪儿弄来那些设备的。你知道咱们之间已经既往不咎了,但我得问是谁帮助了你。我必须交个人给市长,不然我接下来几个月都要焦头烂额了。”

我又坐了下来。“我有一些联络人。”我说。

“是,我猜到了。”他的眼神冷冷的,“抱歉,你得把名字告诉我才行。”

“是盗贼公会里的。”我说。

他的眼睛睁大了一点。“还真有个盗贼公会?”他说。

“当然了,”我撒谎道,“我真的很抱歉,但是……”

他耸耸肩,“公会的秘密比你的生命还宝贵。好吧,不提了。现在我知道真 的有个盗贼公会了,守卫队有这消息就行了。谢谢。”他又说,“你帮了我个大 忙。”他皱了皱眉头,“我是不是刚刚让你泄密了?”他问,“要是会给你带来麻烦,我可以忘掉你刚刚说的话……”

“完全没问题,”我说,“我们一直以为你们早就知道这个组织了。”

(然后我想,有意思。问起他妹妹的死时,他就像在询问一个同事的病弱配偶的健康状况,但确认盗贼公会的存在时却是大感兴趣的样子。我不禁想,要是他们告诉他尤多霞死讯的时候我也在场,不知能看到怎样一番景象?)

“要多久?”他问。

我刚想起身,准备走出去,“难说。”

“估计一下。”

我耸耸肩。这个姿势是想表示我对这个世界漠不关心,但它谁都糊弄不了。“真的,难说。也许六个星期,也许一个月,也许……”

“六个星期。”

“六年也有可能,”我回道,“全看运气。我要是幸运,明天这时候就成功了。要是运气不好,永远无法成功。还有个可能是永远存在的:这事根本办不到。”

他朝我一笑。“大马路的承包商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他们精确地 知道把路从城里修到码头需要多久,但我问他们的时候,他们总要多说两个月。这样,等工期按他们的预估完成以后,他们可以因为提前完工而要求我发奖金。得了吧,尼诺。多久能好?”

“六个星期。”

“我就猜到了嘛。”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后我身后有人打开了门,“那就六个星期。你的承诺我记住了。”他说。

是的,我是尚在人世的最伟大的炼金术士。我要是否认这一点就太蠢了,否认不过是一种变相的炫耀。但请特别留意“尚在人世的”这个修饰语。

要举例的话,想想“皮蠹”拉艾利拉努斯吧。他绝顶聪明,还在法艾诺利上学的时候就已经提炼出了神之泪,也是第一个把银分解成四大要素的人。在厄尔庇斯的时候,我与他来往过一小段时间。或者说赫伦尼乌斯吧,他完全刷新了我们对液体重组的认知。他要是还活着,我连给他捧演讲稿的资格都没有。更不用提哥狄阿努·塞古都斯了,这位是我真的想认识一下的人物。但我到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而戈德利努斯——嗐,只有业内人士会对他感兴趣。事实上,现在是炼金术的黄金时代。这绝非夸张修辞。过去十五年里涌现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发现,比过去两个世纪都要多。这个时代的天才们,真的绝顶聪明;而且这样的天才,保守估计也得有两打。但有意思的地方在这儿:在那两打天才里,谁都没能活过三十三岁。

那个时候,我三十二岁。具体来说,我当时三十二岁十一个月。

曾经有段时间,人们对著名油画的复制品特别狂热。这种事你也明白《:提麦乌斯的审判》《西内欧之战》《女孩与白鸽》……它们跟原作一模一样,不过总会差一样东西,比如审判席上的那个水壶,或者战争场景里国王的盾牌,或是那姑娘的耳环。这样做的目的是:你可以把赝品挂在聚会餐桌旁边的墙上,趁宾客们猜测它到底哪里跟原作不同时,你可以饶有兴趣地观察他们的表情。

《炼金术士萨洛尼努斯的工作间》的赝品里缺失的是一具尸体,女性尸体。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这么明显,简直就像脚下的地球上有个大洞,能让我们轻松地透过洞看到底下的星星。

“谢谢,先生们。”守卫给我领路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知道怎么去。”

当你沦落到在士兵面前说徒劳的俏皮话的时候,这真不是个好兆头。门一关上,我就无力地坐到了地板上,浑身发抖。我一般不这样的。我肯定是撞上什么看不见的邪物了。

过了一会儿,我想办法重新振作起来,站起身,把火点起来。我不记得自己上一顿吃了什么,反正不觉得饿。火点着以后,我走到放材料的橱柜前,找出一瓶阿夸维特。透明无色的东西。我本来用它当酒精炉的燃料。我喝下了三口。要说有什么用,就是让我更难受了。

那,我想,我他妈该怎么办呢?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任何一个懂行的炼金术士,做梦都想拥有我这样一套 操作台。你能想到的任何设备这里都有,而且是最高质量的:一长排瓶瓶罐罐,像阅兵式上的士兵,装着各种稀罕的材料——有的要一百安吉尔才能买到一盎司,更多的只有在黑市上才能买到(不过它们太稀罕了,这一行的任何人都能马上知道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如果我需要某件特制的玩意儿,我要做的只是拍一下门,然后把清单交给守卫。他会去工具匠或玻璃匠那儿,第二天我就能拿到东西。成本不用考虑,无尽的研究资金。如果真的有地狱,我由衷相信,地狱就是你正好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

我有六个星期时间来发现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密。这根本不可能实现。我到书架的顶层拿下一本波利克拉特斯的《多样艺术》。第六章,第十九页,第四段。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

好吧,我想。

首先,把普通盐(有了)和硫酸(大把的)用玻璃棒搅拌好。搞定。接下来要用到硝酸(有好多桶)。把硝酸和盐与硫酸混在一起,生成王水。跟我不同的是,波利克拉特斯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他写下的东西(虽然经常有问题),而在于他没写进来的一些小细节,比如超级不稳定,或者会产生大量毒性气体,或者妈呀,一定要在一块冰上进行这步操作。幸运的是,我第二次离开厄尔庇斯后没多久,来自菲莱的温桑德尔带着我把这个流程过了一遍,所以我多多少少知道要怎么做。温桑德尔是个伟大的人物,只因他做了些面值六安吉尔的伪币就把他处以绞刑真是对科学的犯罪。他做的伪币实际上比政府发行的还要纯三个百分点,你能相信吗?就我所知,现在有很多珠宝商在积极地搜罗他做的那一批。

流程走到了三四步,你就得把亚麻布餐巾的一角浸到那杯东西里,然后点燃。要特别警醒的是:注意控制火势。我特别幸运,因为我亲眼看见一位专家为我演示过了——温桑德尔的通缉令上说他是一个“没有眉毛的高个子男人”。这描述实在太精确,所以通缉令在神庙的门上挂了不到三天,他就被逮到了。小心起见,我把一个大浴盆装满了水,把头浸了进去。等餐巾烧完了,我小心地把灰烬倒到一个罐里,然后拉起风箱,让火烧到最大。

下一步,坩埚。我盛了半坩埚昂贵的铜钉(真他妈浪费。但要的就是这种非常纯的铜,再说出钱的又不是我)。我把半英担的木炭用掉了差不多一半,这才把铜钉熔掉,我把熔融状态的铜倒进漂亮的五腔锭模,放到一边等它冷却。我那瓶破除水已经空了,这真是件烦心事,于是我决定自己造一些:把盐加到水里,再把细粉状的生银加到硝酸里,把两者在一个玻璃容器里混起来,生成一堆褐色的糊状物;再加入鹿角酒,等糊状物消失,就得到了破除水。等我把这一切弄完,那些小铜条也已经冷却,可以从锭模里敲出来了。我夹住一块铜条,慢慢地放到破除水里,等五分钟,然后取出来,把破除水洗掉,小心弄干。一条镀银的铜条。自然,我刚说的操作过程是简化和篡改过的(因为,我要是把真正的流程告诉你,你就学会了,那我和我的同行们就没这口饭吃了)。

四根铜条,一根银条。我戴上鹿皮手套,把一点餐巾灰烬弄到食指上,然后轻轻地擦拭那块镀银的铜条,直到灰烬都没了。变化的过程十分缓慢,你一开始不会留意到,除非灯光正好从某个角度照到它。这过程很长、很慢,正当你绝望地相信已经失败了的时候,银色上却呈现出一道不可能看错的淡黄。这会让你重拾信心,然后你会继续,直到灰烬全部抹完,你的指尖也麻木了,而那银条现在变成了金光闪闪的深蜜黄色的金子。

小菜一碟,真的。

我工作的时候没有留意到时间流逝,所以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大概过了六个小时。铜的熔化实在慢得让人头疼,但那些灰烬起作用则比我想象的要快。时间有时候会融化,会流动,会凝结,在一个熔融的核心上形成一层坚硬的表皮。

我把瓶瓶罐罐们小心地收了起来,这样不管谁来查看,都不会知道我用了哪些东西。然后我把波利克拉特斯的书合上,放回了原处。

我把水倒进一个玻璃烧杯,加了一滴蓝莓汁,让它呈现出一种无害的凝滞的蓝色。我把金条放进烧杯,把四块铜条整整齐齐跟它叠在一起。我从架子上拿起一把四磅重的直头尖顶锤,在锤头包上一块布,然后用拳头捶起门来。

照旧是吱吱嘎嘎的钥匙开门声,然后门开了。我不认识这个守卫。我试着看他身后,但他挡住了我。

“我要些材料。”我说。

他点点头,“什么材料?”

“王盐、魔炎、神足基、饱和龙盐,用硫酸……”

他一脸苦巴巴的样子。我笑了。“进来,”我说,“我写给你。”

他拿着那张羊皮纸走后,门又关上、锁上了。我把四分钟计时的沙漏翻了过来,等到沙子全漏下来了,我又敲了敲门。

另一个守卫把头从门框里伸进来。“怎么?”他说。我对着他的头就是一锤。 他像苹果从树上掉落一样摔倒在地。我在心里默默数了六下,这才小心地打开门。门外的守卫从来没有超过两个,但凡事都有第一次嘛。幸运的是,这次还是照旧。我把守卫拖进来,溜到走廊上,小心地关上门,用钥匙锁上。一个小时,我猜;也许还能再长一点,不太可能更短。一个小时,我能跑多远呢?

学者都是众所周知的独身主义者,而职业罪犯的生涯里也没多少时间来浪漫,所以,当我说我只真正爱过一次的时候,你应该不会感到意外。

如果能发展得更好一点儿的话,一次其实也已经够了。她很完美,很漂亮,很聪明,很善良,很风趣,很温柔;和她在一起很快乐,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而她也爱我,几乎有我爱她那么多。不过她爱得最多的是哲学(比爱我还多)。如果没有她,我不可能写出《形态与物质》。她总有办法让我思考;只要稍微蹙额,或者眉毛稍稍一动,我就忽然能看穿问题的本质所在。那时候她让我意识到:之前我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让我的敌人无法证明我是错的,换言之,就是胜利。但遇到她之后,我的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真正重要的,不再是打败哪个对手,而是把事情做对——做完美。几近完美。关于她,只有一件事是我想要改变的,如果我能的话。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福卡斯亲王。

所以,很遗憾地说,这引起了我和老同学之间的矛盾。不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他的观点是,他的信任被辜负了,更不用提通奸罪和欺君罪了。我理解他的观点,我也能接受。在这种情形下,考虑到他是国家元首,是一切正义的源泉,他别无选择,只能按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而当时令我不能原谅的,直到今天也无法原谅的,就是被送上法庭的人不是我。

他代表她发起了特殊辩护,请求从宽判决。这是他的好意。不幸的是,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这样做真是没法更糟了——六名法官都是大众潮流派,结果可想而知。在情绪最比较阴郁的日子里,我曾这么想过:他之所以发起特殊辩护,是不是明知这会导致法官故意为难她而判处死刑,才故意这么做的呢?但我觉得应该不是。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失去她,尤其是以那样的方式失去她,让他撕心裂肺。对我来说这同样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因为爱她,我害死了她,就这么简单。福卡斯就是我使用的凶器。

就这样,她死了,我活了下来。福卡斯让他的调查长官向无敌骄阳宣誓后,作证说他查不出奸夫的信息。法官们(其中两位已经死了,另外四个得等我再空出一点时间来)提出,只要调查员愿意,允许他对被告刑讯逼供来问出奸夫是谁。我还记得,他的脸唰的变得像纸一样白,然后喃喃地说不用了,他认为在这个案子里刑讯逼供没什么用。法官们耸耸肩,仿佛在说,好吧,你要是这么想的话,然后他们就很自然地做出了死刑判决。

我通过高处一扇窗户旁观了整个过程。我记得她当时多么镇定自若,直到他们开始把她绑到处刑架上。他们抓住她手腕时,她瞬间崩溃了,惊恐地尖叫起来。上了四个壮汉才把她按住,把绳子打上了结。他们在柴堆里放了很多湿柴,这样她会在被火烧到之前就被熏死。我猜是标准惯例吧。这是那种我们应该感恩戴德的小仁慈。

我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从不浪费任何有用的东西。所以,轮到我在学院作温桑德尔纪念演讲的时候,我把她的死当成了一个炼金术理论的范例。我说,她跟其他万物一样,是由土、气、水和火以特定的比例组合而成的,在次力的作用下处于平衡——菲罗斯特内斯曾提出:次力的终极源头是无敌骄阳环绕地球的运动。当她被处死的时候,外来的火打破了次力,让外部的火与她的组成元素结合与反应。她的土被消耗转化成生料“聚阳”。她的水蒸发了、融进了更大的外部世界。她的气被次力驱散了,而她的内部火被外部火吞噬了,生成了圣炎。这个同化或者传播的过程,可以类比为把水银从汞合物中提取出来。我问道,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在她的血肉化为灰烬的转化过程中,物质转换伴随着损失,因为她的骨灰比燃烧前要轻得多。传播中又伴随着变化,肉(软物质)与骨(硬物质)经流程催化后转变成了灰(一种不稳定的脆物质,溶于水,一阵风就能吹散)。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土在本质上是一种奉献元素,弱性,适合转换。而与之相反的是,蒸发过程中,水转化时具有延续性。她的水变成了蒸汽,迁移了,最终和云中的其他蒸汽结合在了一起,最后通过下雨坠落到低层。因此,这个过程是延续的,因为水没有消失,尽管可以转化,最终又通过记忆对抗了转变。然后是她的气,在她呼吸的肺里和其他中空的身体部位里,在她死的那一刻,被热焰驱散了,本质上没有形式的变化(不过结构上有变化:参阅布若内鲁斯关于气的形态的论文),不过是物质从一处被驱走,移动到另一处,这样一个过程罢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气称为无敌元素,因为在物质转化过程中,它不会被改变。至于她的火,我说,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在转化完成的那一刻(我的声音这时有点颤抖),内火与外火合二为一,这是一个近似于爱的过程,一个联合,或者真正的结合。在此过程中,内外之火结合成了一个不能分解的整体,内外同时燃烧,之前的“二”现在只剩“一”了。因此,我接着说,火是所有元素中的媒介,我们必须注意火。万物的起源(马塞勒斯的原生炎)和结束(尸炎,按照凯苏拉的假设;不过可以参阅阿米安努斯的不同观点)都在于火。只有通过火,所有过程才能进行。只有通过火的破坏与提炼,我们才能实现目标:维拉转换,真正的转换,从一种元素变成另一种元素。

不消说,并非每个人都同意这个观点。不过我觉得我还是有些道理的。真正把事情弄砸了的,是我接下来把变力和人类的爱联系起来,把燃烧的过程和把爱变成恨、疚、悲、痛的过程联系起来,还拿用贫矿石通过水银提炼贵金属做比喻。我还能说什么呢?这种联系是你凭直觉能够发现却证明不了的。而一旦你在学术圈里留下了靠直觉研究的名声,你就完蛋了。不过就我的情况而言,这倒没什么大不了的。演讲完三个月后,我就在逃票偷乘一艘蠢到死的鳄梨货船时被逮住了。一切完蛋:再也不能公开露面,失去了教授职位,回到实验室,被两名守卫看着。这就是我一生的故事,真的。

我来到了走廊。往左还是往右?我选择了往左。这是个好主意。

往左的路经过次级公馆(会被扔在那里的是一些没地位的大使、商人、民事案件上诉律师、无关紧要的家属和穷亲戚),去往后宫或者厨房楼梯。厨房楼梯往下走两层就到了马场。只要你身手够敏捷,就能从那儿爬过宫殿的外墙,溜出去爬到教堂屋顶的管道上,然后顺着排水口往下,来到修道院花园,从法衣间里顺走一件法衣,你就成了在教堂前院转悠的一个教友了。我上一次逃走时就是这样干的。不过那次我只逃到教堂前院就被筐盔佬们逮住,又给抓了回去。所以,他们会认为,我这一次不会再走这边了。

重要的是,不要跑。这一点很难。前路畅通无阻的时候,你会按捺不住快点跑的冲动。但是跑起来太打眼了,再说在宫殿里,没有人会跑。所以我就走着,手插在口袋里,沿走廊而行,装成一个低级官员的样子,不紧不慢、大摇大摆地从办公室走到档案室,或者从一个勤务室走到另一个。关键是要够真。这是通过血淋淋的教训学到的。

走了四分之三的路程后,我听到脚步声从走廊另一头传来。走廊的地板是古董橡木板;除非你穿的是拖鞋,不然走起路来肯定砰砰响。我别无选择,只好推开前面的第一扇门,溜了进去。

原来这是一间浴室。福卡斯有点洁癖,所以居住区到处都有浴室。我真幸运,我想。我在浴缸后面蹲了下来,蜷在地上,等脚步声远去。

我闻到一股气味:非常浓(当然浓了,不然我不会留意到。如果你人生中很 长一段时间都在跟氨水之类的毒性物质亲密接触,你的嗅觉不可能好)。熟悉的气味。被对科学的好奇心害死实在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但我还是忍不住。为什么会有人在一个浴缸里装满蜂蜜呢?

所以我看了一眼。

她仰卧在那里,浑身赤裸,蜂蜜刚刚浸过她的鼻尖。她的眼睛是睁开的,脸上还是那副有些迷乱的表情,就跟我最后一次看到她、烧杯从她指间滑落粉碎在地的时候一样。她的头发也浸在里面。她不由得让我想起被困在琥珀里的苍蝇,当然,那和眼前的场景是一回事。蜂蜜,众所周知,是所有软物质中最不易腐败的,因此它是很好的防腐剂。把一团肉——也就是尤多霞现在的状态——放在纯净的蜂蜜里,它会几乎无限期地保存完好。

完好是相对而言,我不会毛毛躁躁地用这个词来形容我的亡妻。但是,躺在那里,浸在金色的液体里,她确实是在抵抗衰败,而且成功了,毫无疑问。她的肉没有收缩,嘴唇没有干枯,也没有你在尸体上通常能见到的那种浮肿和苍白。硬说有一点变形之处的话,也只是光线在那金黄色的液体里折射出来的效果,调整而非扭曲了她的下巴轮廓、她的鼻子角度,乃至她的眉头。我不得不说,她一如既往地美丽,而且看来会一直保持下去。这完全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在黄金浴缸里冻结住她的青春,不再畏惧变力,不怕土的软弱,不怕水的恶意,不怕气的折磨,不怕火的强力。我猜,人能否实现所想,都取决于你想要什么以及你打算付出多少来得到它。就她的例子而言,付出的代价就是死亡。但活着对她来说其实也没什么乐趣,因为活着的她一直在担忧失去、改变、退化和腐败。此时此刻,我真想坐下来写一篇论文,好好谈谈这个主题。我终于给了她她想要的,青春永葆,以死亡为媒介,通过移除内火(变化的催化剂)而生效。如果能亲眼瞧见的话,她肯定会高兴得不得了。当然,你不能什么都得到,而她更在乎的是她的肉体,而非灵魂(我找不到更好的词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就是炼金术,我想。

我站在那儿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有一件事终于穿透了我厚厚的脑壳,进 入了我的意识。那就是,我之前在走廊听到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了,到我的附近时达到最响,然后静了下来,这意味着发出脚步声的人停了下来,就在这间浴室的门外。考虑到亲王死去的妹妹就在这儿——你肯定会派人把守的——我不得不得出一个痛苦而耻辱的结论:我只能认为被派来看守这里的筐盔佬跑开了一会儿,上厕所之类的,而我在这段时间里溜了进来,关上了门。现在守卫回来了,我却把自己困在这儿了,没有任何机会可以逃脱。

蠢货,我想。

嗐,别无他法了。我走向门边,用拳头打起门来。

真希望我能在门的另一边,看看那个可怜虫的表情。那守卫肯定知道他守的这间屋子里放着一个死去的女人。屋内响起了大力敲门声,也就是说——等他来开门的时候肯定已经缓过神来了,因为他脸上是那副筐盔佬的典型表情:死气沉沉,呆头呆脑。他认出了我,当然了,他们都认识我。

“抱歉,”我说,“我肯定是在哪儿拐错了一个弯。你能告诉我怎么去后门吗?”

他听了这话想了好一会儿。我真的不喜欢朝筐盔佬挥拳。只要差上八分之一英寸,要么他们不会倒,要么我的指关节会被他们帽耳的锋利边缘刮掉皮。幸运的是,我这一次打准了。他跪倒在地,发出那种你有时会听到的轻哼声。我从他身上跨了过去,开始逃命。

说这些只是浪费时间。简单说吧,我最远只逃到了大门门房处。那儿有一个凹室,他们把邮包都扔在那儿。我爬了进去,弄了一大堆邮包盖住我,确保手脚都没外露。现在可以好好想想了。

时间,我应该已经说过了,是会融化的。当它是液体形式的时候(时之水?),在热的影响下(火为媒介:见上文,提了好多次),它会渗漏、会穿透,就像稀薄的矿物油,或者池塘,或者洪水。撤掉这种影响,时间会凝结,就像平底锅里的一块肥油,经过一种缓慢慢转化后,会从固态变成一堆黏糊糊的东西,能把你粘住。时间在邮包下淤积和凝结,我缩成一团,丝毫没有动弹,被邮包的粗大麻纤维不断摩擦着脸。我讨厌等待,我能感受到时间的流逝。时间的消逝是一个衰败的过程,成分逐渐减少、消失,但最后剩下的,就是真正的不朽,因此也就是精华,是宝贝。理论上,要提炼黄金的话,你只要把它扔在那儿,让雨水和湿气把杂质侵蚀掉,最后剩下的就是纯金。不过没人会这样做。因为可能会有像我这样的人来把它偷走。

我当时想:我真的有必要这么做下去吗?

最后,他们找到了我。

想象一下那个场面吧。在大学里,福卡斯和我,两个聪明的年轻新生,醉得一塌糊涂,沿着一条逼仄的小巷里走着。我俩刚刚被“神圣宽容”兄弟会除掉资格,正在为将来被“慈善与社会正义”兄弟会除籍创造条件(有目的地活着都会让你被“神圣宽容”踢出去,但要被“慈善与社会正义”踢出,还真要下一番功夫才行)。

我们聊着天,就像其他学生聊天那样:声音太大,语速太快,掏心窝子,聊着我们理论上懂、但对其依据与实践都毫无头绪的东西。

“不过它真是个赚钱的好办法。”我记得我是这么说的。

“炼金术。”他哼了一声。人们只有喝醉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

“但那是不可能的,”我指出,“根本做不到。”

“别这么肯定。”他阴郁地回答,“人的能力,太神奇了。看看畜牧吧。或者玻璃制造。我是说,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是说,谁会想到,只要拿一堆沙,放到坩埚里加热,加到真的、真的、真的非常热,然后你就造出了玻璃。我是说,”他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玻璃。不可思议。”

“不,不一样,”我感到必须指出重点所在,“玻璃其实没那么大不了。人们每天都在造玻璃。”

“是的,但它本来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就是我想说的。”他说,“这么一件硬 实的东西,摸得到,真的在那儿,但是又看不见,你只能透过它去看。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他顿了一下,定住摇摇晃晃的身子,接着说,“完全不合乎情理,更像他妈的魔术。嘿,不是吗?”

我耸耸肩。我已经忘了他想表达什么观点了。

“那么,”他继续道,他那聚精会神的脸扭成了一团,“也许炼金术也是一样。点石成金。我们现在做不到,不意味着永远做不到。哈?”

“但就是不可能做到啊。”我耐心地说,“因为炼金术的基本原理。”

他啐了一口,炼金术基本原理于是见鬼去了。“再说,干这个还是一份好工 作!”他说,“你猜怎么着?我要是能当上亲王……”

他顿了一下,完全停住,又吞咽了起码六下。我发现了这个症候,赶紧后退 一大步。但他这次没事。“我要是能当上亲王,”他接着说,“我要做的第一件事。猜猜?”

我摇了摇头,“什么事?”

“把所有的炼金术士抓起来,”他说,“把那些家伙都送上绞架。绝不宽恕,一个不留。你知道为什么吗?”

“点化我一下。”

“因为,”他说,“炼金术士是国家面临的最大隐患。真的。因为,”他接着说,用大拇指和食指擦着眼睛,“政府收入的基石是什么?以黄金为本。为什么?因为黄金很罕见。要是有些王八蛋发现了点石成金的秘术,会怎么样?绝对会财政混乱,就是这个问题。市场混乱成灾,黄金一文不值,上百亿的安吉尔几小时内就会被清扫出经济体系。”

我对这个话题真的不感兴趣,但我感觉有义务反驳一下,因为在这个年龄,作为一个学生、一个醉汉,你总是会翻来覆去地就任何问题进行争辩。“这我可说不好。”我说,“当然,奥妙就在于,要保住这个秘密。别让别人知道。然后你再把所有驯服的炼金术士关在地窖里,为你造上百万的安吉尔。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些不是真正的原生黄金。你会发财的,其他人也没事,一切都好。”

他朝我射来一记鄙视的眼神。“没用的,”他说,“这样的秘密守不住多久的。肯定会泄露,然后你就完了。你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用贿赂什么的,把真的炼金术高手引诱到你这儿来,然后死死地盯住他们。然后,一旦他们研究出真玩意儿——”他用手指做了个割喉的动作,打了个嗝。

“残忍了点儿。”我说。

“残忍,”他回道,“但是正确。这样做才对。如果你是亲王,永远要做正确的事。等等,我要撒泡尿。”

他停在神圣姐妹修道院的门口,滋尿声响了起来。之后,他慌张地奔跑着 追上了我。

“啊,这就是你的计划了?”我问,“如果你当上亲王的话。”

他笑了,“我当不上亲王的。”

“真的吗?”

“不可能的,”他说,“不可能发生。”

当我回到实验室的时候,那块金条几乎——只是几乎——原地没动。哦,我想。

“四名守卫。”那守卫说。

“什么?”

“四名守卫,”他重复了一遍,“把守你这扇门。随时都有四名,从现在开始。”

“受宠若惊。”我说。

他瞪了我一眼,“士兵西利斯科斯现在在医院。你把他的头打破了。”

时不时地,我真的很恨我自己。不会恨太久,过一会儿就好了,不过之后又会恨起来。“对不起。”我说。

“没事。”他离开了房间。我听到门锁上了。那又如何?我想。他是个筐盔 佬。他们领这份饷钱就是来受这份苦的。他在那儿守着不让我出去,可我是个自由人,一个宇宙的居民,不是鸡笼里关的鸡。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从来没有。呃,不经常想啦。当我想要伤害谁的时候,害人绝非我的目的,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不幸结果。大多数情况下。

我坐了下来,开始读阿卡狄奥斯的《函数论》。这本书的根基有漏洞,但讲的东西也有一定道理。他们给我送来了吃的:新鲜的面包,重口味的白奶酪,五片农家香肠,一个苹果。“西利斯科斯怎么样了?”我问。他们只是看了看我。我把东西吃了,然后把双脚搭在操作台上,闭上眼睛。但我满眼都是她浸在蜂蜜中的脸。并非因为愧疚,而是有个主意刚刚开始成形。我站起身来,找了些纸、一支笔、一些墨水,开始写起来。(如果你碰巧是任何一所稍微靠谱的维萨尼的大学的二年级生,你准能认出我写的东西。妈的,你恐怕还能把第一段背诵下来呢,比我还强。对了,第三页真的有一个基础性的错误。如果你能发现的话,算是个小奖励。)

我一定是睡着了,因为他们摇醒我的时候,我的脸贴在纸上,墨水在操作台上形成了一个小池子。我抬头一看。筐盔佬。

“跟我们来。”他们说。

“不去行吗?”我打着哈欠说,“今天可真累。”

“站起来。”他们说。我站了起来,他们把我推出了门。我很不高兴他们对我这样粗暴,不过想到被我打破头的那个人,便决定不借题发挥了。自我备忘,我想,一定要记住,别伤害别人了。

福卡斯在南图书馆等着我。这让我有些不安。我去过那儿两次,一次是作为他的朋友、作为贵宾去的,另一次是去宫里偷东西(说来话长)的时候转错了一个弯。那屋子真是没得说,在按宫里标准算比较小的那侧——你能把一整支骑兵中队装进去,不过得把他们的马留在外面的走廊上——镶嵌着金橡板,上面是最近的理想主义雕刻作品,表现着丰收、田园等主题,石膏铸板的屋顶镶金镀银涂花作画,造成了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仿佛葡萄藤和桑枝布满了天篷(有这么个传统:第一次来访的客人如果能从葡萄藤后找到那只一比一大小的鹪鹩雕像,就能得到两个安吉尔的奖励。我第二次来的时候才找到);五排独立的大书架,各自分开,其中一排上放着现在这位亲王的私人藏书。这排书架上有三个架子摆放的是萨洛尼努斯的著作,我发现这一点时,还颇有些感动。

“你真是不可理喻。”他说。

“严格来说,不是不可理喻。如果说‘很难理喻’,那就对了。不过……”

“你害得一名守卫进了医院。”福卡斯没心情开玩笑,“另一个掉了两颗牙。”他顿了一下,看着我,“你在哪儿学到这么出拳的?”他说,“反正不是在学校学的。”

“我不知不觉地就学会了。”我老实说,“听我说,对于那些守卫我真的很抱歉。我并不是……”

“有意的?”他摇了摇头,“他们算不上问题。”他拿起一张纸,朝我挥了一下,“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点化我吧。”

“这是一份措辞客气的引渡要求书。”他说,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脸像牛奶一样白,“梅尊廷代理办公室签署的,牵涉伪造罪、妨害治安罪、伪造货币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就是引渡啰。我努力板着脸。“你不会让他们抓到我的。”我说。

他闭了一会儿眼。“我真的不觉得我现在有得选择。”他说,“这是一份合法正当的要求书,符合两国之间签订的协议。他们知道你在这儿,而且他们是直接去找的议会,而不是私下来找我。我若想把这件事捂住,潮流派会把我的头戳在长矛上的。”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好全神贯注于那只石膏鹪鹩,就在他头顶上。它仿佛在对着我歌唱。引渡:我会在北门被正式转交给三四个全副武装的押送兵。我会乖乖就范。迟早我们会在一家旅馆或驿站或者路站歇脚。一块核桃大的雷酸盐粉扔到火里,我就能从趁乱从窗户逃跑,从此自由无阻。当然,主要的几个政府都对我比较了解,会对我搜身的,体腔也不会放过。不过,如果要我在尊严与舒适和我的生命之间做一个选择,我不会犹豫。你可以在太阳照不到的身体部位轻易藏好足够炸倒一堵墙的雷酸盐粉。

“拜托,”我说,“别让他们引渡我。伪造货币在梅尊廷是要上绞刑架的。”

“你干出这事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个后果。”

我点了点头。我自己有个规矩,没有后招的时候就说实话。“我当时饿得不行了。”我说,“我在一个酒吧遇到几个人。他们说那是做珠宝,不是造伪币。”

“尼诺,你个蠢货。”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很接近真情实感的东西,让我一时 有些不安,“我还能怎么办?哎,你才是天才啊。你说说该怎么办?”

“我不是律师,”我说,“你得问专家啊,你养着他们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我已经问了。”他叫道,把头稍稍偏开,避开我的直视,“他们什么也想不 出来。他们想到的最佳方案就是以神职人员特权为由来抗辩。但引用相关条款的前提是,你得在梅尊廷的土地上。”

神职人员特权,我想,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我喜欢。我还从来没当过牧师呢。“这样行吗?”

他一脸阴沉,说明他正聚精会神地思考。“他们觉得行。”他说,“这个条款有四百年历史了,最初是为了保护那些布道时鼓动推翻公会统治的牧师,不过至今依然有效。而且,它应付妨害治安和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时特别有效。所以,是的,大概行。”

“那就是说,你能把我救出来。”

“前提是我们先把你交出去。”他揉了揉眼睛,仿佛三天没睡觉了似的,“都是潮流派的那些王八蛋,”他说,“利用你来害我。我敢打天大的赌,梅尊廷的人肯定是他们找来的。”

“我们好好想想。”我用我最严肃的声音说,“如果你试图捂住这件事,就像你说的,你就会落入他们的陷阱,然后你就陷入宪制危机了。要是我们顺着走,按部就班,光明正大,你可以把我救出来,还能让潮流派好看。”我耸耸肩,“在我看来很简单。”我说,“我去吧。”

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这段时间里,我得提醒自己才能记起来要呼吸。 接着他仿佛拿定了主意,然后又打消了。“这时机也太糟了。”他说,“你马上就要……”

他一边说一边抬起头。我被关在弗戎提斯特罗派亚监狱时,曾和狱友们一起玩一个纸牌游戏。我不记得那游戏叫什么了,但当中有一个环节,就是你可以故意把你的牌亮给其他牌友看。从来没跟福卡斯玩过,但我知道他会很擅长玩这个的。

(我上一次出走又回到实验室时,拿起了那块金条。我发现它被移动过,于是马上检查了它的下方。果然,上面刻了一道线。那道线挺深的,穿透了我按波利克拉特斯的方法给镀银铜条镀上的那层金。但还有一块,我之前忘记提了。它是我以前用同一个锭模做出来的,用的材料是纯金。它就放在镀金条的旁边。阿切斯特亚图在《材料学》中猜想:点金术的过程开始于外层,然后慢慢向内部渗透,就像肉块解冻那样。)

我装出被冒犯了的模样。“我说了六个星期。”我说,“我不会做出我实现不了的承诺。”

这个弥天大谎在屋里弥漫了一会儿,然后像风中的屁一样消散了。“你在用阿切斯特亚图的方法?”

我摆出一张傲慢的脸。“不算是,”我说,“不过他似乎在某些事情上算是说对了。不过还不够。”我接着说,“如果你用一把凿子去凿它,凿到一半你就会发现它的芯还是铜的。”

(这是真的。融化黄金,让它裹住一个铜芯。这可不是件容易的活儿。我在模子里放了四个铜钉,用它们撑起铜芯,这样一来,熔融的黄金才能包住铜芯。注意细节,你看,细节决定一切。)

“如果我让他们把你……”

“别担心,”我勇敢地说,“我不会有事的。等我回来的时候,就能把活儿干完。”

有件事已经让我的良心不安一段时间了,那就是,我没有跟你说实话。其实这件事是这样的。

她走了进来。她看到操作台上的东西。“那是什么?”她问道。

“没什么。”

她瞪了我一眼,“到底是什么?”

我告诉了她那是什么,但有一件关键原料我漏掉没说。她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真有用吗?”

“我怎么知道?”

她弯腰闻了闻烧杯,一回身,做了个鬼脸,“很不稳定的样子。”

“是的,但是我加了些柯罗辛香精来让它稳定下来。”

她检查了一下,然后快速地点了点头,“然后呢?”

我耸了耸肩,“急什么?”我说,“要是有用的话,我将会有无尽的时间。要是没用的话……”

“你多做一点,”她语速很快,仿佛根本没过脑子,“给我做。”

我没有回答。她怒视着我。“不行。”我说。

“什么?”

“不行,”我重复了一遍,“你如果想要,自己又不是不知道配方。”

“你他妈这是……”

“无意冒犯,”我说,“不过永生是一回事,而永永远远地做你丈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个王八蛋。”

“这么说可不公平。”我说,“我没说要跟你离婚。我们会一起度过你的余生,然后我就自由了。这是我们的婚约决定的。”

“你想让我死。”

“每个人都会死,”我说,“死亡是人生之常,定义了我们的存在。”

“去你妈的。”

“还有,”我说,“说不定这东西没用呢。而且这东西可能有毒。”

“要有毒的话,”她高兴地说,“你就会死,我就会知道不要喝它。”

“也可能毒效要过几个小时才会发作。或者要过几天。甚至,几个星期。 如果我让你喝下它,那真是犯罪级别的不负责任。”

“你会给福卡斯一点么?”

我笑了。“如果真的有效,”我说,“我最终大概还是会让它面世。不过首先我得对它进行彻底的验证。花上个,大概,两百年吧。如果两百年还不到就宣布成功,那就太没科学精神了。”

“你到底打不打算给我哥一些?”

“不打算,”我回道,“他是在资助我研究把铅变成黄金的办法,而我们都知道这种点金术不可能实现。而这个,只是我私下做的一点儿小研究。研究的成果不属于他。这成果,”我笑得容光焕发,“只属于我。因为我配得上。”

我看到她把手伸向了烧杯。以一个非常优雅的动作,她把烧杯举到了嘴边。我坐在椅子上,背往后一靠,欣赏着这番演出。当一切结束(也没花多久;我选择龙盐就是因为它起效快),我站了起来,站在她旁边,用脚把她的脸拨了过来,这样我就能看到她的眼睛了。黯淡无光。

放倒一个了,我想。自从大学时她第一次来看福卡斯、和我相识起,我就知道她是个麻烦。当福卡斯为了他那滑稽却又一本正经的信念,在相信我能点石成金的前提下,基本上算是绑架了我、把我带到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的时候,她并没有反对。不仅没反对。可别让他跑了,我有次听到她这么对他说——那是我第三次,噢,不好意思,应该是第四次尝试逃跑的时候。我在宫里漫无目的地瞎走,想找到一扇通往大街的门,却迷路走进了修道院的小花园,正好看到他俩在喷泉边喝着红酒。他向她保证,我能出宫的话,唯一的途径是变成尸体,从后门被扔进垃圾堆。严格来说,垃圾堆应该算是宫殿之外,毕竟它在宫墙的另一边。他一研究出炼金术,我就解决他。 福卡斯说。你敢,她回答道,先等他给我弄出长生不老药。他嘴一咧,朝她笑了。 噢,那就让他继续吧, 他说, 但是之后——

倒没有觉得意外,一点也没有。我心里一直清楚,自从那次在厄尔庇斯醉酒聊天后就清楚了。福卡斯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有一种变废为金的方法。毕竟,亲王的黄金比东海这边任何人都要多,万一炼金术成了,他的损失最大。所以那五六个在我之前为他工作的绝顶高手炼金术士,那几个我给他们洗玻璃器皿都不够格的大师,他们最后都死在宫里。这没什么值得奇怪的。真是讽刺:点金术真的、真的不可能实现。但我很容易猜到发生了什么。福卡斯不断给他们压力,让他们弄出成果。他们不可能做到,只好作弊。作弊很容易。可靠的快速镀金法有十几种,镀黄铁的方法也一样多,成品用肉眼难以分辨真假。更不用说实验作弊这个广阔的领域了:手法上使的花招,换底的化铁炉,色诺克拉底的第三本和第四本《实验学》(我的那两本书多年前就不见了,但之前我已经把全书熟记于心)。所以,他们作弊了,做到了让福卡斯相信他们真的能化石为金。然后他就杀了他们。

尤多霞,当然,比她哥哥聪明得多,而且她自学过炼金术,已经到了很高的水平。她知道点金术不可能实现。我猜她想的是:如果杀死一堆江湖骗子能让她哥高兴,那就让他杀去吧。她心中洞若观火,不会跟他争辩,因为他这个信念早已根深蒂固。但她读过我早年广受好评的作品《:关于有机材料的属性》。我在其中做出结论说,永葆青春的药不但在理论上可以实现,而且以我们的能力很快就能研制出来。

《关于有机材料的属性》是我另一个小小的谎话。那书里的逻辑漏洞太过明显,所以我才能毫无愧疚地出版它,因为任何发现不了这漏洞的人都活该被当猴耍。但是没有人看出来,哪怕是聪明的尤多霞也没看出来。她对我已经足够了解,知道欺压我是没用的。蜂蜜比醋容易招苍蝇是她的人生哲学的核心理念。她觉得,只要我能深深地、无可救药地爱上她,我就会为她研究出长生不老药,让她永葆青春。因为我也会害怕她失去青春。公平点儿说,我觉得她没打算在我研究出成果后杀了我。她只会简单地把我留给福卡斯。无论如何,嫁给我的主意是她向他提出来的。她说,像我这样一个老想逃跑的人,不可能被武力留住。相反,应该让我自己想留下来。之后,等她成了寡妇,大可以再嫁。福卡斯同意了。不是她的说辞说服了他,而是因为他知道:她之前一股劲儿要嫁的人是奥皮亚努斯,大众潮流派的领导者,也就是福卡斯的政治死敌。她的理由是,她已经盘算过形势,潮流派迟早要掌权,到时候福卡斯的头会被长矛戳起来挂在北门示众。要是她嫁给了奥皮亚努斯,等那不可避免的一天到来时,就算麻烦临头,她也能快速躲过一劫,保住自己的地位,还能通过奥皮亚努斯来统治。我倒不认为她真的能做到。我只相信,她就是想确定末日来临的时候,她的头颅不至于摆在她哥哥的旁边。不过,嫁给奥皮亚努斯的计划最后落了空,因为奥皮亚努斯在潮流派的一场内斗中被排挤出局。继任领导者的是培森尼乌斯,大家都知道他不喜欢姑娘,于是她只好放弃了。所以,让妹妹安全地嫁给一个政治上毫无地位的人,这符合福卡斯的利益。真能把我拴住的话,那只是附带的一点好处。

很久以前我就想杀她了,后来我又改变了主意。这让我怪不好意思的,可我在漂亮女人面前无可救药。我就是这样跟尤多霞陷入爱河的,福卡斯把尤多霞杀死以后,尤多霞还在那儿,一样动人,一样拼命想让我爱上她,这样我就能为她制造那愚蠢的长生不老药了。跑掉吧,我对自己说,没必要再死一个美人了。肉体变成腐物,热血变得冰凉,这是世界的本来规律,不需要再做证明了。跑掉吧,别管他俩了。

那一次我跑到了拉克里玛,到了大白湖的沙滩上。

引渡。太多事要做,时间则太少。

最让人烦恼的,当然是我知道自己不得不依靠他人。我对这种事很在意。我猜,这主要是因为其他人总在关键时刻辜负我。不过还有个根深蒂固的原因:我向来不信任别人,从来做不到。我猜,这是因为我们计算别人可能做出的行 为时,本能上总是以自己作为人性的范例。我对自己的信任之深,都不超过我一口唾沫能吐到的距离,又怎么可能信任别人呢?

还有,有些过程本来就急不得。甲元素和乙元素反应生成化合物丙需要花时间。有时你可以把火加大一点,提高反应速度,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这样。要是你弄错了,不但制不出化合物丙,还会在屋顶炸出一个大洞。另外,在使用强酸的时候,心急真不是件好事。想想吧。

把银加到硝酸里,然后加甲醇,做到尽可能的纯。我花了好多年才研究出办法,让这个实验的产出物保持稳定。而现在我面临着一个复杂的问题,要让产出物不稳定。这,也是我一生的故事。

一开始我用了二十个银币。不是政府发行的那种银铜九比一的破烂货,而是私制的(我更喜欢“手工制作”这个描述方式),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是我去见阿斯提亚格斯后从一个安全的地方收集来的。我从来没有通过伪造货币来挣钱,原因之一就是,我做的银币比政府做的更好。忍不住要做那么好。我脑海里总有那么个小小的声音,它不停地告诉我:如果一件事是值得做的,就把它做好。

把银币放到一个大玻璃烧杯的底部。倒进去一品脱最好的硝酸。硝酸是我自己制的,这么好的玩意儿市面上买不到。往后站,因为那股臭烘烘的白色蒸汽只要吸上一点儿就能毒死你。看那些欢快的小气泡,观察强酸如何腐蚀白银。看这个真让人心碎。

守卫带来了我要求的冰块。他们对待我,就好像在对付一个麻风病人和活火山的混合体一样。我笑了笑,把第二十一个银币给了这个小队长。

“不用谢,真的,”他盯着银币的时候,我说,“该说谢谢的是我。”

你能看见他脑海里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我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暗黑逃脱大师,会毫不在意地伤害任何挡路的士兵;另一方面,一个银币可是他一个月的饷钱。当然,那不是真的银币;事实上,它是非法生产的、质量更棒的伪币。但他不会知道的。最终,他把银币握在了手心,快速地退出了屋子。

我的甲醇是从瑟米斯那儿弄来的。这是钱能买到的最好的甲醇。我把烧杯放在冰块上,倒进许多甲醇,塞好盖子,然后往后站。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等它不再冒出那些致命的气体了,我把冷水慢慢地倒进去,使晶体开始生长。棘手的部分完了;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相对琐碎一点的杂活儿: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

我真的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的,才是我真正的心里话——到底有没有可能。事实上,我从来都没有热情把这个实验做完。如果在福卡斯抓住我以前,我已经碰巧发现了这个秘密,可能我的动力还会更足一点。而现在的事实是,我如果发现了这个秘密,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期,所以我的方法还完全处在理论阶段。我甚至不敢写下来,不敢在纸上演算,怕尤多霞看到它。它在我的脑海里已经留存好几年了,不过我从来没实践过。

一共分六步。我不会把具体过程告诉你,你应该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怕你也跃跃欲试,那就会给你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相信我吧),然后你的国王、亲王、公爵或者市议局会发现你在干什么。我最多只能给你点儿提示。你把一样东西加到另一样东西里,对产生的新东西做那种处理,最后得一种东西,可能是黄金,可能不是,取决于你有没有成功。其实挺简单的,不需要冰块。你可以在家里做,灶台上就行。不过别去试,求你了。

而我完成了这六步。之后,我匆匆制造了三块核桃大的雷酸盐粉,用无比薄的金叶包起来,藏在他们不可能发现的地方。行动到了这一步,我不会再细想了。万事俱备,时间刚好。

“我要见亲王。”我说。

那名小队长——不是先前那个了——点了点头。我感觉他在等着我说这句话。这么说,福卡斯打算跟我说再见了。这正是我所期望的。我最喜欢福卡斯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反应总能被你料到。在一项严格按计划实施的实验中,实验材料必须具备这种品质。

(我的人生如果是一项严格按计划实施的实验就好了。准备好你的基本材料,加上教育、经验、经历,用一根玻璃棒搅和一番,放在冰块上使反应适当地减缓。后果符合预期,结果满足目的,最终得出有用的成品。现在还没达到这样的效果。关于结果,关于成品,我们得等着瞧了。说不定我还能给一个自己惊喜呢。)

“律师说应该没问题。”福卡斯说。他看上去忧心忡忡,“他们已经把辩护部门的头头召集起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文件,加急送了过去,应该会比你先到。只要运气稍微好点儿……”

“我不会有事的,”我说,“真的。”我朝他一笑,“你知道,我向来自视聪明,但要想出神职人员特权这样的招儿……”

“妈的,”他说,“我差点儿忘了。”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了一阵,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卢卡斯特斯·萨洛尼努斯,你是否庄严宣誓,为无敌骄阳的神圣教会效力?说‘是’。”

“是。”我说,然后等了一会儿,“这就行了?”

“这就行了。你是个牧师了。现在滚出我的视线吧。”

“真的牧师?”

“真的。再见。别再去抢劫或者搞爆炸了。”

“福卡斯。”我直勾勾地看着他,我通常不会这么做的,“我走之前,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事?”

“私底下说。”

他看上去颇有些怀疑,那些筐盔佬也瞬间紧张起来。“噢,得了吧,”我说,“我现在是一名牧师了,你要是连牧师都不能信任……”

“好吧。”他朝小队长点了点头,那些筐盔佬退出了房间,“什么事?”

我把音量放低了一点。“开始了。”我说。

“什么开始了?”

“实验。”他花了一些时间去理解这两个字,然后眼睛瞪得像硬币一样圆,“我已经弄起来了。实验完成大概还要花五个小时。”

他抓住我的袖子,“你是说……”

“在我的实验室里,”我说,“就在操作台上,有一个石盆,在水钟旁边,石盆 里有一些铁钉,泡在浅绿色的液体里。大概再过一个小时,你就能看到铁钉的表面变成淡黄色。无论如何,不要碰它们,那东西能把你的手指腐蚀到只剩下骨头。让它们自己在那儿反应,不过得有人一直盯着,像鹰一样。只要液体保持绿色不变,就没事。要是变成了蓝色,必须有人加两滴那个深绿瓶里的深棕色玩意儿进去。这样就能纠正实验,但必须在液体变色的那一刻马上加进去。不然整个实验就报销了,我就得从头开始,倒回到几个月以前。”我咧嘴一笑,“他们挑得可真不是时候。”

他朝我皱起眉头,“不能等到你回来吗?”

我摇了摇头。“主要反应物只会稳定一天左右,”我说,“这东西制好以后要放九个星期才能就绪。而且,”我轻声道,“我可能回不来了。要是都没试过这件事,我死不瞑目。”

他看上去很不舒服。“别说这种话,”他说,“律师会……”

“等到了梅赞廷,我就把流程全写下来。”我说,“我会叫外交信使给你送过来。”

“别。”他一脸惊恐,“我的天啊,千万别。这样的东西可不敢托付给任何人。等你回来后,我们有大把时间。”

我耸了耸肩。“听你的吧,”我说,“记得一定要有人在接下来的五个小时内盯着那东西,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别担心,”他说话的音调比平时高了一度,“我会亲自盯着。”

“真的?”

“我保证。”

我朝他一笑。“这样的话,”我说,“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上帝保佑你,孩子。”我说了这么一句,然后走到门边敲起门来。

这是我一生的故事,到目前为止。

年轻的时候,我想获得真理,却又没有耐心。我把东西看得很透彻。把逻 辑教给年轻人可能是个错误。逻辑是一件武器,也是一件工具。你学会它,熟练地掌握它,然后就会按捺不住,要把它用在别人身上。在厄尔庇斯,我用逻辑之剑大杀四方,直到周围再也无人能与我一战。然后,荒诞的是,钱没了,再过几天,我也跑了。

逃跑:我一生的故事。我逃离了哲学,开始做一些愚蠢的事。盗窃是一件愚蠢的事,因为你迟早会被逮住。被逮住也是我一生的故事。我总是能逃脱,可我总是又被逮住。我曾经想,我是误打误撞学上炼金术的。但现在年纪大了,于是我想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什么巧合。我人生的两个主要元素,哲学和犯罪,放在冰块上一结合,就练就了我研究炼金术的性格。套用一句俗话,我和炼金术,是天生的一对。

愚蠢之处在于,我真的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炼金术士。不是因为我可能发现了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密,而是因为——嗐,一会儿再说这个。我也是一个了不得的哲学家,不过只有在别人花钱请我的时候才会去研究哲学。你对真理和智慧思考得越久,你就越能理解它们是想象臆造出来的。除了这些,我还能干什么呢?唉,用逻辑来战斗有种纯粹的快感,不过这种快感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淡。另外,演讲、写作、教书这些事情也能经营成合理的生活状态,如果没人干涉,我大概就会过那样的生活。可惜我没那样的运气。

我的生活是被福卡斯和尤多霞弄成这样的。没有逃离他们的时候,我一直对他们撒谎,以免自己被杀。我谋杀尤多霞,是因为我不得不这么做。我太老了,厌倦了逃跑,再也没力气把一块块雷酸盐粉从我屁股里掏出来,也没力气从窗户跳进跳出了。至于福卡斯,我猜他本意是好的,但那也不成其为理由。我这辈子很多时候本意都是好的,但这无论如何也没法成为替我自己开脱的理由。

令人深思的是,从前我最厉害的本事,就是交友,现在却完全失去这项技能了。以前人们会出于本能地喜欢我。尤多霞深爱着我。你得比我最聪明的时候还要聪明十倍,才能搞清这现象背后的原理。

唉。对了,我得向你道个歉,因为我之前没说真话。忍不住。我想,说到底,我是个表演者,一个谎话精。这话倒是千真万确。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培森尼乌斯阴着脸看着我,“你真的非得把整个宫殿夷为平地吗?”

不用说,他夸大其词了。不过,“是的,”我回道,“鸡飞蛋打。”我解释说,“再说,如果一件事是值得做的……”

他给我倒了一杯那种浅绿色的茶,这种茶最近很流行。而我呢,宁可喝排水沟里的雨水。

“你具体是怎么做到的?”他说。

培森尼乌斯,大众潮流派的前任领导人,现在是共和国的第一公民,也是我的一位老同学。我们的交情可久了。“这玩意儿一股尿臊味儿。”我说。

“是。你到底是怎么……”

“好吧,”我厌倦地说,“不过可别说出去,好吗?”

“我保证。”

我对他的信誉太了解了。不过,其实根本没关系。他和我毕竟共同完成了一起谋杀。这样的关系自然能让你彻底信任他。

“阿尔根福尔米南斯,”我对他说,往后一靠,坐在他那张真是非常舒适的椅 子里,“又叫雷酸银。”

“从没听过……”

“你肯定没听过,”我说,“是我发现的。雷酸金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各种书上都写着。我当然就想,银能不能有同样的效果呢?当然,这两种东西都是完全无用的。”

他愁眉苦脸地看着我。“说慢一点。”他说。

我咧嘴笑了。“雷酸银,”我说,“是一种炸药,威力很猛。麻烦在于,它特别不稳定。其他种类的雷酸盐受到撞击或者摔在地上就能爆炸,而雷酸银光靠自己的重量就会引爆。我是说真的。这玩意儿只要有两层结晶体重叠在一起,就会爆炸。所以我才说这东西完全无用。你只能制一小丁点儿,再多一点儿它就自爆了,除非你用冰块让反应过程慢下来。等冰块一融化……”

他努力思考,试图跟上我的讲述。“继续。”他说。

“我在一大块冰上制了大量的雷酸银。”我说,“我把它留在实验室的操作台上,那儿同时在做另一个实验,一个福卡斯肯定会感兴趣的实验。那个实验就是要保证他会和雷酸银同处一室,等到雷酸银自爆。同时也把他炸飞。”

“还有整个宫殿东翼。”

我耸了耸肩。“我没有可靠数据来参考嘛,”我说,“所以只能自己估摸了。你得承认,我用这么多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从你的角度,非要说是‘安全’,也行吧。”

“反正呢,”我接着说,“成功了。全靠你给我安排的引渡,福卡斯死的时候 我离城里有十二英里远,身边还有一大堆可靠的证人,这样你我都没了嫌疑。然后,我只需要从梅赞廷逃出来……”

“你是怎么……”

我假装怒视着他。“商业机密。”我说,“我要保住这个秘密,这样,当我需要从你的筐盔佬手中逃脱的时候,还能用得上。”

他够聪明,不会被这种话激怒。“看来挺成功的,”他说,“差不多吧。你拿 这个计划来游说我的时候,我……”

“你觉得我疯了,我知道。但是你决定信任我。谢谢。”

“我有种感觉,我将来会后悔的。”培森尼乌斯说。

“那你也会比福卡斯幸运。”我回道,“管它呢,你得到了你想要的:福卡斯死 了,政府一片混乱。一堆原料放进去,生成了一次成功的政变。”

“别这么说,”培森尼乌斯敏感地说,“这是一次受到人民拥戴的革命。”

“当然是了。”我站起来,“谢谢你的茶,”我说,“我走了。”

他看着我,“去哪儿?”

我笑了。“我从没对你撒过谎,”我说,“所以,别问我了,不然我的完美记录 就要打破了。”

他点点头。“保重,”他说,“好歹,你现在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了。”

“同时还是个牧师。”我说,“我的天赋真是无穷无尽啊。”

我到了科利斯,在这里我有钱和干活的地方。就在这儿,我成功地完成了一生的代表作,这项成就将永远和我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是我对人类的伟大贡献,我无尽财富的来源。也该是时候了,这是我辛苦得来的。

所以现在我在这里。经历了一辈子的流浪和逃跑之后,我住在了一所大房子里,拥有两百英亩开阔草地,七十多个家仆。我大部分时间都在阅读,因为我现在买得起任何想看的书了。我不再写东西。不需要那份钱。

做各种炼金术实验的时候,我做了很多笔记。但去年我在外面草场上点了一大堆篝火,把所有的笔记都烧掉了。所以,世上仅存的雷酸银的制造方法,就是你刚刚读过的那段。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人真的心智失常想去做这玩意儿,就会照我说的方法去做,而我在介绍流程时故意说错了某些东西,尝试的人于是难逃一死。至于变废为金的秘诀,它将与我同逝。可以说,这其实不算什么重大损失,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到底成功了没有。我的炼金术研究成果中,唯一能比我本人存在得更久的,就是我刚才提到的发明的实验配方。我把它和相关使用权一起卖给了维萨尼的一个财团,换回了任何人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不用说,他们会用最残暴的方式守卫这项成果。我们的协议有一条规定,我自己不能保留配方的复本。没问题,我对他们说。

我现在是一个诚实的人了,社会的中流砥柱。我甚至还纳税。事实上,光是去年一年,我交的税就足够把一个团的部队养上一年了。(这算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对吧?)每到冬至或夏至,我都会收到一篮白梅和一箱法温丁红酒,都是第一公民培森尼乌斯送来的。他从来没有主持过自由公正的选举,所以现在实际上跟我的另一个老同学福卡斯没什么区别。但是他没有杀死任何炼金术士。我吃了梅子,把酒给我的园丁们。

哦,去年秋天我结婚了。她是个好姑娘;不是特别漂亮,但冰雪聪明,而且会让我欢笑。她嫁给我是为了我的钱和我的图书馆。我想,我娶她是因为我喜欢分得清孰轻孰重的人。当然,我还是会想念尤多霞。思量很久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我杀死福卡斯,恐怕不是因为他处死了尤多霞。我曾经试图把这件事怪到他头上,但做不到。这是我的错。

我的发明,把普通金属变成等价于黄金的东西,让我拥有了真正的不朽——抱歉,我一直没把所有实话告诉你。我的名字确实是萨洛尼努斯,但我到科利斯来的时候把名字改了。这个名字是你知道的,朗吉努斯·阿格里科拉,合成蓝颜料的发明者。

(RocLee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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