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其实季星回也不是很爱吃披萨,只是刚刚脑袋里跳出来的第一个选项是披萨。

他和周克云做了三年的同班同学,但他们其实也不是很熟。

不对,真要说也就只有两年半,高三的下半学期,周克云转走了,听人说是因为母亲身体撑不住,被爷爷接回去了。

那时候季星回还不知道周克云的爷爷是周根正,这个著名的企业家。

对他来说,周克云只是一个普通的同学而已。

在等待披萨的时候,季星回想起一件事。

高中的时候,他为了省钱,有时候不去食堂吃晚饭,晚上又要打工,就得抓紧时间做作业。

星港一中有一栋老的艺术楼,在新楼投入使用之后,社团活动就全部安排到那里去了,老楼只剩一楼那个大的排练厅还有人用。

季星回就经常去老楼的教室里吃晚饭,写作业,也在那里换上班的制服,到点就翻墙出去。

那一天他跟平时一样,一边啃奶奶做的饭团一边做数学卷子,突然听到隔壁琴房里传来钢琴的声音。

季星回本来不该好奇的,但这钢琴声虽然很美妙,却实在打扰他的思路,于是他收拾了书包,准备换个教室。

老楼只有一个楼梯,过去一定会经过琴房,季星回背着书包,原本打算目不斜视,但走到一半琴声却停了。

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到周克云正坐在钢琴前,他在和一个人说话,两个人之间的桌子上,摆着一盒披萨。

那年季星回刚升高二,印象里的周克云不苟言笑,不爱与人有交集。所以他能这样姿态放松地跟一个人说话,一定是关系匪浅。

或许钢琴也是为这个人演奏的。

外卖员的来电把季星回拉回现实,这里没办法送上楼,于是说放在前台就好,他会下去拿。

周克云正在打一个工作电话,他的英语口语很好,咬字很好听,季星回没打扰他,自己下了楼。

等拿到外卖,他才想起自己没有门禁卡这件事,哪怕让前台帮他刷了下面的,他也没办法去周克云的办公室。

季星回成功被自己蠢到,他觉得自己有点不在状态,只好给陈然发消息,麻烦他下来接他一下。

季星回等待期间,跟前台的小姑娘聊了起来,他长得漂亮,声音又好听,五分钟都把小姑娘的薪资情况和家庭背景聊出来了。

“季星回。”

季星回本来胳膊撑在桌上,听到声音转头,表情凝固在脸上。

他没想到来的人是周克云。

季星回收起笑容,拎着外卖盒小跑着过去:“陈助理呢?”

周克云面无表情地说:“他下班了。”

季星回有些遗憾地“啊”了一声:“我还给他也点了一个呢。”

周克云走在前面,他们一起走进电梯,电梯内部和这栋楼外面的玻璃一样干净,人的影子映在上面有些扭曲。

季星回和周克云站的是一个对角线,他觉得有些尴尬,偏偏他那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总是在周克云面前失灵。

“你喜欢吃蘑菇吗?”季星回说完就后悔,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但话都说了,也不怕更丢人。

“我点了鸡肉蘑菇的,很好吃。”

周克云后退一步,和季星回并排站着,神情自若地说:“不用担心吃不完。”

好像是在安慰他一样。

季星回松了口气,又问一句没什么意义的话:“你今天工作忙完了吗?”

电梯到达,周克云抬起手,很快地揽了一下季星回的肩膀又放开,好像是搞错了对象那样尴尬地咳了一声:“晚上还有一个电话会议,现在没有事。”

季星回下意识看自己的肩膀,莫名其妙觉得有些脸热。

他们坐在周克云宽敞的办公室,三个披萨盒子打开,在桌上排列得很整齐,属于快餐的那种浓烈直白的香味漫出来,跟周克云的办公室十分不搭。

季星回给周克云倒了水,自己则打开随披萨赠送的廉价碳酸饮料,冰凉的气泡刺激口腔,让他觉得清醒不少。

周克云脱掉了西装外套,他今天没有打领带,白衬衫外面穿了一件雾蓝色的马甲,很好地突出了他上宽下窄的好身材。

周克云确实长得很帅,季星回沉默地吃披萨,离得近了,才发现他的眼尾是微微上翘的,睫毛很长,看起来多情。

“说起来,同学聚会你每年都去吗?”季星回觉得自己在没话找话,但他不太喜欢这种只有两个人的,太过寂静的氛围。

“有时间就会去。”周克云简单地回答他。

于是房间里又只剩下咀嚼的声音。

等到最后,季星回才明白周克云那句“不用担心吃不完”是什么意思,周克云的饭量比他想象得要大,而且也不挑食。在季星回饱了之后,周克云把剩下的披萨都吃掉了,并且保持了优雅的吃相。

但季星回看不出他是喜欢吃,还是不喜欢。

好像从学生时代开始,周克云就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他好恶的人。

季星回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来看,来电的是唐城,刻意避开周克云没有必要,于是他接起来:“怎么了?”

“问你来不来同学聚会怎么不回我?”

季星回看了周克云一眼:“今天有点忙,我去的,你别念叨了。”

“几号回?我去接你。”唐城瞬间开心了,“好久没见你了,白眼狼,忘了你的老班长了。”

“这个还没确定,我到时候跟你说。”

唐城:“周克云也说来的,你别担心,到时候不让你们坐一桌。”

季星回下意识看了一眼周克云,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他是否听见这句话,但就算听见了,周克云肯定也不会表露出来。

“嗯,到时候联系。”季星回又跟唐城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周克云正在用湿巾慢条斯理地擦手,见季星回打完电话了,就问:“是班长?”

“你听到了?”季星回表情有点紧张。

周克云笑了下:“猜出来的。”

季星回这才发现,原来周克云的脸上有一个小梨涡,笑的时候会折出一道浅浅的痕迹。

左边没有,只有右边有。

“他问我去不去同学聚会的事,我之前总是不去被他骂。”季星回说。

周克云看起来心情不错,顺着他的话问下去:“为什么故意不去?”

季星回叹了口气,喝完罐子里最后一点饮料,这种碳酸饮料喝到最后只剩甜味,很廉价的味道。

“上学的时候我的风评又不好,除了班长也没有别的朋友,去了尴尬。”季星回诚实地说。

“一开始是为了自己那点自尊心,后来纯属觉得浪费时间,赔笑脸,假客气,在那里称兄道弟,有什么意思?但说来说去,其实就是我不愿面对吧,觉得过去太糟糕了,而那些人,都是我过去的证据。”

周克云听得认真,他安静的眸子给了季星回一些安慰。

季星回无意回顾自己的人生,他在日复一日的失败和不幸中学到了属于他的人生哲理。

如果想要生活下去,就只管闷头向前走,不管选择的是哪一条分岔路,不管是不是选错了。

他清楚自己的目光短浅,但是像他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高尚的活法。

周克云选中他,大概也是因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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