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那天结束后,周克云没有再联系过季星回,只是有一天陈然突然把他的微信名片推了过来。

季星回添加了他,验证通过很快,好像周克云在特意等他似的。

季星回修改了周克云的备注,盯着聊天框思索了一会儿,平日里他接待客户,至少也得说一句您好,再报上自己的姓名,说几句好听的客套话。

但最后季星回什么也没给周克云发。

他虽然说要把周克云当客户对待,但心理上又不愿意真的完全如此。

季星回其实活得并不拧巴,工作和生活泾渭分明。他只好怪周克云找他结婚这件事,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团浆糊,才搅得他公私不分,极为矛盾。

所以他躲开了周克云发来的一起去星港的邀请。

同学聚会安排在周六晚上,季星回周五下班后坐高铁回到星港。

星港和西庭距离很近,高铁只要二十分钟,当年季星回选择在西庭读大学,也是为了方便照顾奶奶。

季星回没跟唐城说,自己出了站拿手机导航。星港地铁三号线今年刚刚开通,可以直达他定的酒店附近。

等地铁的时候,季星回拿地铁线路图消磨时间,星港是个滨海二线旅游城市,小时候要去海边,可以坐环线旅游巴士,现在方便很多,地铁就能直达。

季星回看着那些熟悉的地名,心里有点怅然若失。

星港的地铁比起西庭,人少了很多,季星回上去的时候,还有很多空座位。这个城市的步调慢,不像西庭的地铁,时常有人在跑。

拥挤繁忙,是西庭的名片。

季星回拖着箱子,步行到酒店去办理入住,他订了两天,准备周日下午回西庭。

快捷酒店的房间很小,还算干净整洁,一般分到的房间都没有窗,但今天的运气比较好,也可能是前台的姑娘看他长得帅,给了他一间有真正的窗户的房间。

季星回把行李箱放到一边,走到窗边。酒店后面是居民区,老城区的房子低矮,都不太规整,已经入夜,零星的灯火散落,偶然会响起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

季星回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窗外,扔在床上的手机振动起来。

是一个陌生号码,季星回接起来:“您好,我是季星回。”

“到了吗?”电话对面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熟悉。

季星回愣了下,没有马上回答。

“季星回?”

“啊,刚到,谢谢周总。”季星回这才听出来是周克云。

两个人安静了很久,周克云才短促地“嗯”了一声,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季星回握着手机发愣,风吹动窗外的树梢,发出沙沙的响声。季星回觉得周克云一定是喝醉了,不然刚刚他的呼吸怎么会这么重,一下一下,狠狠拍打着他的心脏。

若不是有通话记录做证据,倒真像是一场梦。

第二天季星回在闹钟响之前醒了,他没有赖床的习惯,起身拉开窗帘,这才发现昨天看到的黑色剪影,是一株红色的三角梅。

三角梅在星港遍地都是,粉红色的最多,星港一中的栅栏边簇拥着满满一排,盛放的时候会挤出栅栏,成为一片粉红色的海。

酒店旁边的三角梅,没有那样繁盛,它缠绕着电线杆,花朵零星,看起来有些孤零零的。

季星回想起,从前和奶奶一起住的小巷子里,也有这样一株三角梅,因为光照不足,总是很难开花。

同样是三角梅,境遇却天差地别,季星回感到有些伤怀。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洗漱完就下了楼。

老城区醒得格外早,锅碗瓢盆当啷响,吃早饭的人被热气腾了一脸。

季星回找了家店,要了一笼烧麦,星港的烧麦除了蘸醋,还会给一碗高汤,清亮的汤上撒一把葱花,喝下一口会觉得整个人都被打开,畅快极了。

小时候他和奶奶一起吃烧麦,奶奶总说自己爱吃皮,不爱吃肉,把自己那份的肉也拣出来给季星回。

季星回发现自己是如此害怕回到星港,太多回忆压得他骨头都在疼。

他匆匆吃完了这一餐,回到酒店房间,看着窗外的三角梅,发了很久的呆。

周克云住的酒店窗外当然不会有三角梅,宽敞的办公桌上,一小束修剪整齐的白色绣球花,插在精致的水晶花瓶里。

季星回跟着周克云进去,房间位于32层,巨大的落地窗正对星港的海。

周克云脱掉了外套,今天没人帮他挡酒,最后喝得有些过量,现在已经有些头晕目眩。他撑着脸,看起来有些难受。

季星回刚工作的时候,酒量不好,应酬总是喝醉,所以他很能体会这种难受。

季星回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冰柜里有牛奶,但是没有加热设备,于是他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让他们送一杯热牛奶上来。

服务员来得很快,季星回道了谢,把牛奶放到周克云手边。

“喝点牛奶会好受很多。”

“谢谢。”周克云抬起头,看了季星回一眼。

“不客气,花的也是你的钱。”季星回在他对面坐下,低头看手机。

周克云把牛奶喝了一半,问他:“墓地决定了吗?”

季星回点点头:“西山那个吧,正巧奶奶的骨灰也在那里。”

“不觉得太远吗?”周克云看起来清醒多了,“虽然风景很好,有山又有水。”

季星回有点诧异:“你这么了解吗?”

周克云垂下眼睛去拿牛奶杯:“嗯,有个认识的人也葬在那里。”

季星回放在腿上的手握紧了,他一下就知道了周克云说的是谁,他竭力保持语调的平稳:“那明天正好可以去看看他。”

周克云捏着杯子壁,皱了下眉:“没关系,明天我是陪你的。”

如果他们真的是走到谈婚论嫁这步的恋人,季星回应该对周克云的话感到满意,但他们不是,他们只是有一层浅薄的老同学关系,现在莫名其妙地站在了一条船上。

但哪怕他们实际没有感情上的牵绊,季星回依旧无法洒脱地跟周克云说,如果他想去看易锦,他是不会介意的,他也管不着。

毕竟易锦是个好人,一个倒霉的,薄命的好人,也是因为他的早逝,所以周克云一辈子也不会忘却他。

季星回可以猜到周克云为何每年都会回星港,易锦就葬在那里,他永远年轻,永远让人念念不忘。

那一天换了教室的季星回,卡着时间把作业写完,像往常那样换好了工作制服。晚自修的铃声已经打过,他不会碰到人。就在他快要下到琴房那一层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交谈的声音,顺着走廊传过来。

他不想被人看到,于是转头跑回楼上。

照理说,季星回只要在转角处安静地等待三分钟,然后再下楼,就可以避开他们。但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他上了楼,站在走廊的栏杆边上往下望。

季星回很轻易地就认出了左边的那个人是周克云,他个子很高,背挺得直直的,他手里拿着吃空的披萨盒子,顺手扔在楼下的垃圾桶里。走在他身边的那个男孩比他要矮一个头,有一个圆滚滚的后脑勺。两个人挨得很近,男孩正在笑着说什么,还把手里的果汁举到周克云面前,这是一个分享的手势。

季星回终于确定了另一个人的身份,楼下文科班的易锦,是个漂亮可爱的Omega。

就在这时,不知为何,周克云突然转头,好像是要往上看,吓得季星回赶紧蹲了下去。

季星回的心脏在那一刻跳得很厉害,眼睛因为盯了太久变得酸疼难耐,脑袋里挥之不去的是是刚刚的画面。

夏季白昼长,这个时间暮色四合,打了铃的校园安静极了,周克云和易锦并肩走着,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好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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